吸血鬼德古拉的传说

最近看了关于吸血鬼的动漫&漫画,为此深深迷上鸟Their

吸血鬼并不称呼自己为vampires,而通常自称为 Kindred(血族)。一个凡人要成为血族的一员,首先要经过“初拥”( The Embrace)的历程。也就是说,他必须先被一名血族成员吸尽身上的血,然后马上接受该血族反喂食身上的血(即使只有几滴),才可变成为新生的血族。初拥往往带来非常强烈的感受,夹杂著惊惧与狂喜的情绪,这经验会使该血族永难忘怀。

吸血鬼传奇(吸血鬼德古拉的传说)

一旦成为血族的一员,便获得“不死之身”,或者说是一名“活死人”。血族是异于人类的生物,身体组织发生全然的变化。血族的牙齿可以任意抽长,虽然大部份的时候为了掩饰身份会隐藏起来。当血族吸血之后,只要舔噬牺牲者的伤口,就可令伤口愈合以掩盖痕迹。血族的心脏停止跳动,体内的血液以扩散的方式流动,由于微血管已不再饱含血液,因此血族的皮肤特别苍白。有时候,甚至会在哭泣时流出血泪。血族可利用体内的血来治愈自己,当受到伤害时,体内的血液会集中到伤处,伤口附近泛出紫红色,很快即能痊愈。

血族不用进食,但需要不断吸取鲜血。当血族感到饥饿时,会对鲜血产生强烈的渴望,这种欲望的强烈程度,不是凡人能够领会的。

但是他们只吸取恶人的鲜血,对好人只采用点吸的方法。他们通常出现在大型舞会上,拥有读心和透视的本领,找出恶人采取行动。

明确是死于非命的人,肉体复活和要饮人血是在斯拉夫神话[1],而该种吸血鬼和后来丧尸或僵尸无异,只是单纯的恐怖的象征。

到了十八九世纪时,才有和丧尸或僵尸分别,主要表现为有自我意志,犹其是主人级的吸血鬼思想和常人无异的吸血鬼神话,在恐怖小说如德古拉伯爵等故事中,常被说成是有贵族衔头的主人(真祖),和被咬成为其奴隶的仆人(后来常以“死徒”或“患者”等贬义词称呼)等,吸血鬼也不再是真正的活死人,而是像死人般生活的长寿活人。

吸血鬼传奇(吸血鬼德古拉的传说)

到了二十世纪中科幻小说试图了以科学角度解释吸血鬼:

我是传奇,故事中未来人类普遍吸血鬼化,其中第二种吸血鬼自称为新人类的变种人,也是首次把吸血鬼看成是和现实世界的人并非同类的物种或种族,并和其故事中第一种吸血鬼化身为丧尸,一并成为了最近流行文化中活死人概念的主流。

同期的另一本科幻小说宇宙保卫队,首创了和人类完全不同的吸血的外星人,这种非人的吸血鬼设定也为动画血战系列使用(但“翼手”不一定是外星人,可能是地球上未知的智慧生物)。

而九十年代日本动画吹波糖危机中,首创了需要吸人血维持其生物组织的特殊仿生人(类似未来战士的设定,实际上也可定义为人造人或机械化人)。

我是传奇等科幻故事,提出吸血鬼可能是一种病毒引致的基因异变,此说能解释被吸血鬼咬后会被感染的情况,以及吸血鬼的一些超越人类体能的能力。但并不能让吸血鬼带有魔法般的力量,如变身成动物或化成烟雾。

要在科幻中吸血鬼有更大的力量,需要在整体上有更复杂的设定,如:圣魔之血或吸血鬼猎人D等远未来型科幻中人类的吸血种族,或者吸血的外星人和仿生人等的类人类【吸血鬼的辈分阶级和名词】在血族的世界中,辈份便代表地位以及能力的高低。当然,由于血族不会衰老,所以实际活过的年纪和看起来的年纪没有关系。

上古者、第三代吸血鬼(Antediluvian)他们是最古早的吸血鬼,并且可能是世界上最强大的生物。一般传说他们是该隐的孙子(第叁代吸血鬼),没有人知道这是否只是传说,但可以确定的是,如果他们真的存在,而且介入了当代血族的事务,那么他们一定不会让事情善罢甘休。因为自古以来,便传说这些古老吸血鬼之间一直进行着千年圣战(Jehad),所有的后代血族在他们眼中都只是傀儡。他们只要说一个字,就可能造成整个血族间天翻地覆。在卡玛利拉习俗中,“Antediluvian”甚至是一个禁制的字眼。

长寿者、玛土撒拉(Methuselah):这是传说中的血族,他们活了一两千年之久,算是第四或第五代的血族。据说他们的身体在长年的岁月中,产生很大的变化。然而很少人确定他们是否存在,毕竟经过如此漫长的岁月,就算是不死之躯,也可能因为疯狂或厌世而毁灭。如果真有存活至今者,也必然不问世事,不会加入任何组织。而且,无庸置疑地,他们绝对拥有十分强大的异能。

长老(Elder):长老们通常已活了两百到一千年,他们拥有强大的能力,多半已在血族社会中占有一席之地,掌握了相当权力。

仆人(Ancilla):新进成员经过五十至一百年后,只要奉守诫律传统,便可能受到长老们的关注。他们虽然还很年轻,但是已经具有相当的能力。这是进阶至长老的中间阶段。

不受管束者、叛徒(Anarch):有些叛逆性极强的新进成员会成为叛乱之徒。他们会因为叛乱的作为,而受到长老们的注意。但是他们不可能进入正式政治运作之中。

婴儿(Neonate)是刚被引介给亲王的新进血族成员,但还未在血族社会中闯出名号。他们是最年轻的血族,当代的Neonate通常是第十叁代之后。

贵公子(Childe)是还未被介绍给亲王认可的吸血鬼,他们也未被自己的尊长(Sire)所释放。通常Childe是被当作儿童般被尊长照顾带养。

【吸血鬼的职位】

亲王(Infante):通常已活了两百到一千年,他们拥有众多强大的能力,血族社会中占有一席之地,最少有100人子嗣或仆人,掌握了相当权力。

长老(Presbyter):与Elder不同,这个长老是管理氏族内部的长老,并非是整个血族最高卡玛利拉会议的长老。通常已活了两百到一千年,比亲王高一些等级。

领主(Suzerain):是赐予卡玛利拉会议领地的血族,suzerain原意是宗主国,也就是说他就是一片领地最高主人。通常一世纪一任,不得连任。

公爵(Duke),侯爵(Marquess),伯爵(Comte),子爵(Vicomte),男爵(Baron)。

下面列举的词汇大多是会在游戏中出现的吸血鬼专用词汇,整个词汇表来自《Children of the Inquisition》和一些影视作品。

该隐(Caine):亚当和夏娃的长子。被认为是第一个吸血鬼。

氏族(Clan):一群有着由血缘决定的共同特征的吸血鬼。现在已知的氏族有13个,都是由第3代吸血鬼创建的。

初拥(Embrace):把一个人类转变为吸血鬼的过程。需要先吸干对方的血,再把一些吸血鬼的血回灌到对方体内。

世代(Generation):表示某个吸血鬼和Caine(该隐)之间差了多少代。也就是吸血鬼的辈分。

高贵的圣战(Great Jehad):争取在新大陆“美洲”最高地位的战争。从十七世纪一直持续到现在。

异端审判(Inquisition):十三,十四,十五世纪时由人类发起的消灭吸血鬼和其它超自然生物的战争。

“千年圣战”(Jyhad):一场血族之间的永不停息的征战。通常是辈数高的吸血鬼把被数低的吸血鬼像炮灰一样投入这场战争。魔党成员使用这个词的情况比别的吸血鬼多,因为在他们眼里任何的战斗都属于千年圣战的一部分。

假面舞会(Masquerade):一个戒条或者说是传统,要求血族不能在人类面前露出自己的真面目。这个规则在恶灵生物歼灭运动(Inquisition)爆发后被制定。用以保护血族的生存。但是魔党成员并不十分遵守这个戒条。

联系(Vinculum):一个系群内成员间的由于Vaulderie引起的互相团结的联系,类似一个微弱的Blood Bond。

血液(Vitae):人类血液,正宗人类血液!

人造血(sanguification):吸血鬼学会制造人类血液替代品,在《黑夜传说》中提到过;动漫《吸血鬼骑士》中提到叫“血液凝合剂”,也有吸血鬼的体质不适应这种药剂。

【吸血鬼的传说】欧洲中世纪14世纪左右,教会公开对外承认确实有吸血鬼存在。

吸血鬼的起源,最早是在基督教《圣经》上出现的。其人物为该隐。相传,因为人类始祖亚当与夏娃受撒旦诱惑而吃下智慧之果被上帝诅咒并驱逐出伊甸园后。亚当和夏娃生下该隐与亚伯两个孩子。该隐是负责耕种,亚伯负责放牧。有一次,向上帝献祭时,该隐只能拿出了一些蔬菜和稻谷作为祭品,而亚伯却拿出了羊羔一类的肉类作为祭品。上帝惟独垂青亚伯的祭品,导致该隐的嫉妒并最终用石头砸死其弟弟亚伯。这一切都没有逃出上帝的眼睛,上帝唤该隐到自己身前。问其弟弟亚伯的去向,该隐谎称不知道。后上帝便将该隐所做之事一一道出并诅咒该隐:

“你做了什么事呢?你兄弟的血有声音从地里向我哀告。地开了口,从你手里接受你兄弟的血。现在你必从这地受诅咒。你种地,地不再给你效力,你必流离飘荡在地上。”该隐对上帝说:“我的刑罚太重,过于我所能当的。你如今赶逐我离开这地,以致不见你面。我必流离飘荡在地上,凡遇见我的必杀我。”上帝则对他说:“凡杀该隐的,必遭报七倍。”上帝就给该隐立一个记号,免得人遇见他就杀他。于是该隐离开上帝的米那,去往在伊甸东边的挪得之地。(摘自《圣经·创世纪》4章10至16句)

在圣经中的记载到这里就算完了,但是相传该隐后来流浪到红海附近,遇见因为不服上帝而跳红海成为夜之魔女的莉丽斯(也被人认为是撒旦的情人,地球上现在的恶魔大多是他所生)。他从莉丽斯那学会了利用鲜血而使用魔法和力量,加上上帝对他的誓约“不得杀他”所以就给了该隐永生的条件。而使用魔法和力量需要大量的鲜血。所以该隐就是如此成为了吸血鬼始祖(也有人认为吸血鬼始祖是指得莉丽斯)。顺便提一下,这里有个很好玩的事情,就是吸血鬼内部流传的预言之圣书《挪得之书》和《圣经》中记载该隐出没的地方重合。

成为吸血鬼后的该隐和莉丽斯生下拥有“最近乎神力量”美称的13个第三世代吸血鬼。而这13个第三世代吸血鬼就演变成了现代吸血鬼的13氏族。也有传说是说,这第三代吸血鬼是指得挪亚方舟里的人类。等洪水退后,他们从方舟中走出来与第二世代吸血鬼发生圣战,并将所有第二世代吸血鬼杀死就是如此,第三代吸血鬼就被誉称为“最近乎神力量”的吸血鬼。

而数千年後的今日,吸血鬼的血脉已经到达第13至第15代了。在中世纪以前,吸血鬼成员由于拥有特殊异能和不死之躯,通常可以成为一方霸主,甚至互相争权。直到十四世纪左右,天主教廷宗教审判所确知吸血鬼的存在,随即大肆进行补杀。虽然吸血鬼拥有异能,但是任何一名吸血鬼都无法同时阻挡千百名凡人的合作威胁。于是吸血鬼的生存陷入空前危机。

为了因应恶劣的局势,当时的几个吸血鬼氏族(约为第六至八代)不得不进行结盟,于是产生了 Camarilla(密党)盟派。这是由七个氏族所组成的盟派,也是至今较大的盟派。密党创立之时立下了六道严格的诫律传统(Six Traditions),要求盟派中的後世吸血鬼永远遵行。整个戒律传统的最高宗旨,就是规定吸血鬼必须隐匿於人类社会中,绝对不得暴露身份,以免导致吸血鬼生存的危机,这就是「避世」戒条的来由。

密党之外的另一个盟派是魔党(The Sabbat)。虽然每个氏族都可以加入魔党,但主要是由两个氏族所控制。魔党是卡玛利拉的宿敌,他们不承认避世的教条,他们以恐惧、武力和威胁作为统治方式,传说魔党会将新加入的吸血鬼活埋,造成其恐惧,并再以仪式和血系(Blood Bound)加以控制。魔党还将人类视为低等动物,随意驱使残杀。密党成员通常称呼撒霸特为「黑暗之手」。

另外,未加入密党或魔党的其余四个氏族,则通常在两个盟派的斗争中保持中立或见机行事

到这里,可以算是上古吸血鬼们就没有什么记载了,或许有但是没有找到。为什么都认为吸血鬼大多背景是在中世纪的欧洲?这是因为一本最早最经典的吸血鬼文学而造成的。再加上标准吸血鬼总是住在欧洲中世纪那种古堡里,又是活个几百年几千年的,而且吸血鬼又是超级怀旧主义者,所以总让人联想到欧洲那个残忍野蛮的黑暗时代。而这本书造成现代吸血鬼的是Bram Stoker的《吸血鬼伯爵德古拉》(英文《Dracula》)。当时Bram Stoker准备写这本小说在查阅资料时无意间发现了关于这为意含恶魔之意的大公的名字。后来就用这名字命名了。而且在欧洲历史上,确实有德古拉这个人。他以残忍而出名。常常将战俘从臀部插入一根长长的木棍然后一直穿过正个身体从嘴巴出来,再将木棍高高树立而起,让战俘折磨而死。

看看我们的犹大是为了什么出卖上帝之子的?对了!13枚罗马银币!!!!所以也就另一个说法,吸血鬼的另一始祖——犹大。这里要注意,就是第三世代的吸血鬼在完成圣战后,似乎就都进入了休眠。之后吸血鬼的一些事物就很少了。一直到14世纪左右,基督教会公开承认了吸血鬼的存在然后就导致宗教裁判所大规模的捕杀。而在这一段时间,唯一能和14世纪挂上一点点钩的就只有犹大了。不然不可能平白出现一个吸血鬼的。

吸血鬼的起源是什么

欧洲中世纪14世纪左右,教会公开对外承认确实有吸血鬼存在。

吸血鬼的起源,最早是在基督教《圣经》上出现的。其人物为该隐。相传,因为人类始祖亚当与夏娃受撒旦诱惑而吃下智慧之果被上帝诅咒并驱逐出伊甸园后。亚当和夏娃生下该隐与亚伯两个孩子。该隐是负责耕种,亚伯负责放牧。有一次,向上帝献祭时,该隐只能拿出了一些蔬菜和稻谷作为祭品,而亚伯却拿出了羊羔一类的肉类作为祭品。上帝惟独垂青亚伯的祭品,导致该隐的嫉妒并最终用石头砸死其弟弟亚伯。这一切都没有掏出上帝的眼睛,上帝唤该隐到自己身前。问其弟弟亚伯的去向,该隐谎称不知道。后上帝便将该隐所做之事一一道出并诅咒该隐:

“你做了什么事呢?你兄弟的血有声音从地里向我哀告。地开了口,从你手里接受你兄弟的血。现在你必从这地受诅咒。你种地,地不再给你效力,你必流离飘荡在地上。”该隐对上帝说:“我的刑罚太重,过于我所能当的。你如今赶逐我离开这地,以致不见你面。我必流离飘荡在地上,凡遇见我的必杀我。”上帝则对他说:“凡杀该隐的,必遭报七倍。”上帝就给该隐立一个记号,免得人遇见他就杀他。于是该隐离开上帝的米那,去往在伊甸东边的挪得之地。(摘自《圣经·创世纪》4章10至16句)

在圣经中的记载到这里就算完了,但是相传该隐后来流浪到红海附近,遇见因为不服上帝而跳红海成为夜之魔女的莉丽斯(也被人认为是撒旦的情人,地球上现在的恶魔大多是他所生。)。他从莉丽斯那学会了利用鲜血而使用魔法和力量,加上上帝对他的誓约“不得杀他”所以就给了该隐永生的条件。而使用魔法和力量需要大量的鲜血。所以该隐就是如此成为了吸血鬼始祖(也有人认为吸血鬼始祖是指得莉丽斯)。顺便提一下,这里有个很好玩的事情,就是吸血鬼内部流传的预言之圣书《挪得之书》和《圣经》中记载该隐出没的地方重合。

成为吸血鬼后的该隐和莉丽斯生下拥有“最近乎神力量”美称的13个第三世代吸血鬼。而这13个第三世代吸血鬼就演变成了现代吸血鬼的13氏族。也有传说是说,这第三代吸血鬼是指得挪亚方舟里的人类。等洪水退后,他们从方舟中走出来与第二世代吸血鬼发生圣战,并将所有第二世代吸血鬼杀死(我个人认为不大可信,因为圣经里的挪亚方舟里的人怎么算都没有13个,最多是8个,还少5个)。就是如此,第三代吸血鬼就被誉称为“最近乎神力量”的吸血鬼。

到这里,可以算是上古吸血鬼们就没有什么记载了,或许有但是没有找到。为什么都认为吸血鬼大多背景是在中世纪的欧洲?这是因为一本最早最经典的吸血鬼文学而造成的。再加上标准吸血鬼总是住在欧洲中世纪那种古堡里,又是活个几百年几千年的,而且吸血鬼又是超级怀旧主义者,所以总让人联想到欧洲那个残忍野蛮的黑暗时代。而这本书造成现代吸血鬼的是Bram Stoker的《吸血鬼伯爵德古拉》(英文《Dracula》)。当时Bram Stoker准备写这本小说在查阅资料时无意间发现了关于这为意含恶魔之意的大公的名字。后来就用这名字命名了。而且在欧洲历史上,确实有德古拉这个人。他以残忍而出名。常常将战俘从臀部插入一根长长的木棍然后一直穿过正个身体从嘴巴出来,再将木棍高高树立而起,让战俘折磨而死。

吸血鬼害怕什么,他们只害怕和基督教有关的事物、阳光和银器。这里有个疑问,就是吸血鬼为什么也会害怕银器。基督教的事物和阳光都可以解释清楚,但是银器似乎就不大好解释了。

只要楼主去读读《圣经·新约》你就会发现个很有趣的结论。看看我们的犹大是为了什么出卖上帝之子的?对了!13枚罗马银币!!!!所以也就另一个说法,吸血鬼得另一始祖——犹大(大部分人不信,但是我个人觉得这个犹大可以称为近代吸血鬼始祖吧)。这里要注意,就是第三世代的吸血鬼在完成圣战后,似乎就都进入了休眠。之后吸血鬼的一些事物就很少了。一直到14世纪左右,基督教会公开承认了吸血鬼的存在然后就导致宗教裁判所大规模的捕杀。而在这一段时间,唯一能和14世纪挂上一点点钩的就只有犹大了。不然不可能平白出现一个吸血鬼的。

再来就是现代吸血鬼了,大部分分为几个党羽,秘党和魔宴、还有一些活了不知道多久的吸血鬼所组建的“遁世会”等党羽(太小的就不说了)。

参考资料:《圣经·创世纪》、《德古拉》等

关于吸血鬼的影片

【电影】

《诺斯费拉图》(1921年)

《吸血鬼之吻》即《Vampire Kiss》(1989)

《吸血惊情四百年》

《吸血鬼女王》

《杀出个黎明》

《黑夜传说》

《范海辛》

《德库拉》

《刀锋战士》

《吸血莱恩》

《V字特工队》

《夜访吸血鬼》

《永不满足》

《暮光之城》第一部完结,《暮光之城2-new moon》上映时间:2009年11月20日

《吸血鬼猎人D》

《吸血鬼之吻》

《夜齿》

《生人勿近》

《蝙蝠》(韩国)

《女同志吸血鬼杀手》

《千机变1》

《厄夜三十》

《月光游侠》

《吸血鬼公司》

《暮光之城》

【电视剧】

《True Blood》《真爱如血》美剧第一季待续第二季更新中。(讲述一个会读心术的女招待与吸血鬼的爱情)

《rh阳性》

《夜型爱人专门店》

《Moonlight》《血色月光》(又译名:月夜传奇)美剧第一季已砍

Moonlight《Buffy the Vampire Slayer》《吸血鬼猎人巴菲》(又译名:捉鬼者巴菲)美剧已完结全7季

《Blood Ties》《血之羁绊》美剧第一季

《我和僵尸有个约会》港剧1-3部

《吸血鬼男孩》杰尼斯事务所中山优马(15岁)主演,饰演的是为了获得永生来到人间、进行高中生活的吸血鬼少年。

目前我的答案最全了

最全答案仅供参考请勿抄袭

小知识增见识

抄袭

一、窃取他人的作品当作自己的。包括完全照抄他人作品和在一定程度上改变其形式或内容的行为。

抄袭是一种严重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同时也是在著作权审判实践中较难认定的行为。在确认抄袭行为中,往往需要与形式上相类似的行为进行区别:(1)抄袭与利用著作权作品的思想、意念和观点。一般的说,作者自由利用另一部作品中所反映的主题、题材、观点、思想等再进行新的创作,在法律上是允许的,不能认为是抄袭。(2)抄袭与利用他人作品的历史背景、客观事实、统计数字等。各国著作权法对作品所表达的历史背景、客观事实统计数字等本身并不予以保护,任何人均可以自由利用。但是完全照搬他人描述客观事实、历史背景的文字,有可能被认定为抄袭。(3)抄袭与合理使用。合理使用是作者利用他人作品的法律上的依据,一般由各国著作权法自行规定其范围。凡超出合理使用范围的,一般构成侵权,但并不一定是抄袭。(4)抄袭与巧合。著作权保护的是独创作品,而非首创作品。类似作品如果是作者完全独立创作的,不能认为是抄袭。

有的学者认为,判断抄袭与其它行为的区别,可以从下面5个方面去分析:(1)看被告对原作品的更改程度;(2)看原作品与被告作品的特点;(3)看作品的性质;(4)看作品中所体现的创作技巧和作品的价值;(5)看被告的意图。

二、也指考试中窃取他人答题内容。

三、军事用语,也作“抄截”,绕到(包抄)敌人的背面或侧面进行突击。

对于抄袭(也称剽窃,为简略以下均称抄袭)的认定标准,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早在一九九九年就作出了相关规定。

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关于如何认定抄袭行为给某某市版权局的答复

权司[1999]第6号

某某市版权局:

收到你局关于认定抄袭行为的函。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著作权法所称抄袭、剽窃,是同一概念(为简略起见,以下统称抄袭),指将他人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窃为己有。抄袭侵权与其他侵权行为一样,需具备四个要件:第一,行为具有违法性;第二,有损害的客观事实存在;第三,和损害事实有因果关系;第四,行为人有过错。由于抄袭物需发表才产生侵权后果,即有损害的客观事实,所以通常在认定抄袭时都指经发表的抄袭物。因此,更准确的说法应是,抄袭指将他人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窃为己有发表。

二、从抄袭的形式看,有原封不动或者基本原封不动地复制他人作品的行为,也有经改头换面后将他人受著作权保护的独创成份窃为己有的行为,前者在著作权执法领域被称为低级抄袭,后者被称为高级抄袭。低级抄袭的认定比较容易。高级抄袭需经过认真辨别,甚至需经过专家鉴定后方能认定。在著作权执法方面常遇到的高级抄袭有:改变作品的类型将他人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独立创作的作品,例如将小说改成电影;不改变作品的类型,但是利用作品中受著作权保护的成分并改变作品的具体表现形式,将他人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独立创作的作品,例如利用他人创作的电视剧本原创的情节、内容,经过改头换面后当作自己独立创作的电视剧本。

三、如上所述,著作权侵权同其他民事权利一样,需具备四个要件,其中,行为人的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这一原则也同样适用于对抄袭侵权的认定,而不论主观上是否有将他人之作当作自己之作的故意。

四、对抄袭的认定,也不以是否使用他人作品的全部还是部分、是否得到外界的好评、是否构成抄袭物的主要或者实质部分为转移。凡构成上述要件的,均应认为属于抄袭。

以上意见,供参考。

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

一九九九年一月十五日仅供参考请勿抄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