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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的刺客的剧情简介

罗伯特是一位讲原则不怎么伤无辜的杀手,他已经对杀手生涯感到厌倦。就在此时,一位心狠手辣的年轻杀手贝米高忽然出现,引起了罗伯特的注意。贝米高企图通过杀死罗伯特而取得第一杀手的位置。为此,他抢去了罗伯特的合约,并且和罗伯特展开了殊死的较量。罗伯特打算在接下最后一份价值200万的合约后洗手不干,他的任务是去杀死一个专门窃取机密的电脑盗贼并取回一份磁碟。而贝米高也同样接受了这一任务。双方在酒店展开了一场竞争。罗伯特抓住了电脑窃贼伊莉,拿到了磁碟。而贝米高则杀死了前来购买磁碟的国际刑警,并进而追踪到伊莉的寓所。在那里罗伯特和贝米高展开了又一次较量,贝米高杀死了伊莉的邻居,误以为已经除掉了“目标”;而罗伯特和伊莉在相处中,也渐渐发生了感情。罗伯特在交回磁碟时发现组织要除去他。而机智的伊莉则已保留了磁碟资料。于是罗伯特向组织勒索2000万元,来到一个小岛上的银行取款。在这里,罗伯特曾经有过一段不愉快的回忆。15年前,他杀死了刚从银行提款出来的朋友尼高,从而取得了第一杀手的位置。他推断出贝米高必定也会采用同样的方式杀他,于是,罗伯特和伊莉设下了圈套。计划进行得并不顺利,但就在贝米高要杀死罗伯特时,伊莉总算及时阻止。在经过一场生死搏斗后,贝米高身中数枪跌落。然而,在此时尼高却突然出现。原来,在十五前他设下圈套,让人认为他已被杀死而逃过追捕。他就是杀手组织的幕后操纵者,而磁碟中的资料则是整个杀手组织的内幕,所以尼高要不惜一切夺回这份资料。就在尼高要开枪杀死罗伯特时,未死的贝米高忽然发难,与罗伯特一同击毙了尼高。罗伯特表示自己将洗手不干,然而贝米高却仍然不肯放过罗伯特,结果死在罗伯特枪下。罗伯特和伊莉带着钱和磁碟离开了,他们将开始一种新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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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的刺客荆轲

史记记载了春秋战国时期的五大刺客,通过时间顺序把他们合并为一篇——《刺客列传》,其中最后一个刺客就是荆轲,占的篇幅最大,故事情节最详细,可能是因为距司马迁写史记的时间不算久远,史料齐全,有的当事人还健在,当年拿药匣子砸荆轲的那个御医就很了解情况,司马迁说“始公孙季公、董生与夏无且(御医)游,具知其事,为余道之如是”,可见荆轲的故事不光是史料记载,还有当事人的佐证,故事的真实性应该是很高的。

荆轲,是战国时期卫国人,后来移居到燕国。他跟其他刺客有所不同,原来的志向并不是当一名刺客,也不是一个纯粹的武夫,他本意是想像苏秦,张仪一样当一名说客“荆卿好读书击剑,以术说卫元君,卫元君不用。”,可见他原本是一个读书人,文武双全,只是在文人里混不下去了才转行当的武人。

既然他不是一个纯粹的武人,所以多多少少还是有一些文人的气质的,比如说懦弱。有两个例子可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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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一:有一次荆轲路过榆次,与当时著名的剑客盖聂讨论剑术,言语之中有意见分歧,盖聂就怒目圆睁地瞪了他一眼,荆轲就赶紧离开了,等他出去后有人就劝盖聂,讨论剑术,人家有不同意见也不应该生气嘛,还是把他叫回来好好聊一下吧。盖聂说,他肯定已经离开榆次了,不敢逗留。于是让人去荆轲下榻的酒店去找,果然已经逃走了。

证明二:荆轲路过邯郸,与当时的另一个著名勇士鲁勾践狭路相逢,争道,鲁勾践“怒而叱之,荆轲嘿而逃去,遂不复回”。

以上两个例子证明,荆轲虽然以刺客留名青史,但骨子里还是有些文人气息的。

荆轲移居燕国后,混迹于市井,与屠狗辈为伍,跟一个善于击筑的高渐离和一个隐士田光特别要好,每天读书喝酒,喝到高兴处还“歌于市中,相乐也,已而相泣,旁若无人”,一副大丈夫空有一腔抱负,但是报国无门的落魄英雄模样。

没过多久机会终于来了,燕国的太子丹在秦国充当人质,不堪忍受非人的待遇,于是逃回到了燕国,再加上秦国不断蚕食关东六国,早晚有一天会兵临燕国城下,国恨家仇,太子丹对秦国和嬴政是咬牙切齿。

于是想找一个刺客去刺杀嬴政,如果能够生擒嬴政,可效仿春秋时期的曹沫,威胁他把侵占六国的土地归还。如果不能生擒就把嬴政杀掉,秦国国中无主,必定出现内乱,将军“擅兵于外而内有乱,则君臣相疑”,利用这个间隙六国完成合纵,合兵函谷关,则“破秦必矣”。

应该说这个计划是可行的,特别是第二条,刺杀嬴政,致使秦国发生内乱,然后六国在乱中取胜,即使不胜也可以推迟灭亡。

计划已定,就差一个刺客了,于是太子丹经人介绍,终于找到了荆轲。荆轲刚开始觉得自己一介草民,不足以干军国大事,推辞不受,但是耐不住太子丹的“固请”,然后同意了。从此后太子丹把荆轲尊为上卿,每日造访,好酒好肉,香车美女,伺候得舒舒服服。

初尝温柔乡的荆轲似乎忘记了温柔乡从何而来,过了很久都没有要成行的意思,但是秦国的铁蹄却踏过了三晋的土地,马上兵临易水河。太子丹是越来越着急,不得已委婉地提醒荆轲“秦兵旦暮渡易水,则虽欲长侍足下,岂可得哉”。

如此可见,荆轲也是一个贪图享受之徒,秦国的侵略日益逼近难道他不知道?太子丹好酒好菜伺候的目的难道他不清楚?为什么面对如此情况他迟迟不肯动身,非要太子丹迫不得已当面提醒才假惺惺地说“微太子言,臣愿谒之”(译:太子你不说,我也正好要找你商量这事儿呢)。可见荆轲的贪图享乐,乐而忘义,并非真正的侠义之士。

于是开始为荆轲的刺杀行动做准备

第一匕首,太子丹花重金黄金一百两从赵国徐夫人那里购买了一把上等的匕首,又找人将剧毒与匕首反复淬火锤炼,做成后拿活人做试验,只要用匕首刺破一点血,“人无不立死者”。

第二随从,燕国勇士秦舞阳,十三岁杀人,人不敢直视他。

第三地图,把燕国最肥沃的土地督亢献给秦国,并绘制成图,作为见面礼。

第四人头,秦国的叛将樊於期,得罪嬴政后逃亡到燕国,荆轲劝樊自杀,他好带着樊的人头作为第二个见面礼。

所有的都已经准备妥当后荆轲还是一拖再拖,迟迟不肯动身,于是太子丹急了说,形势已经刻不容缓了,你要是不去我就先派秦舞阳去了。荆轲一听恼羞成怒,你急什么,去了回不来的是我,不是你。我之所以拖着不去是要等我的一个朋友一起去,你要这么急我马上就动身。

荆轲没办法这才准备动身出发,出发前还不忘发挥一下他文人的气质,面对冰冷的易水高歌一曲,“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成就了比刺杀更青史留名的绝唱。

到了秦国后花重金多方托人,终于得到嬴政的召见,于是荆轲带上地图和人头战战兢兢地来到了秦国的宫殿,不得不说他还是有些勇气的,那个杀人不眨眼的秦舞阳下得瑟瑟发抖之时,他还能应对自若,还能临场发挥说是小孩儿没见过天子,所以才恐惧发抖,算是为秦舞阳搪塞过去了。

等靠近嬴政后,在慢慢打开地图时,图穷匕首现,“左手把秦王之袖,右手持匕首揕之。未至身,秦王惊,自引而起,袖绝”,不得不说荆轲剑术确实不怎么样,如此近距离的突然袭击都没能成功,最后还被嬴政在慌慌张张中“背负剑,断其左股”。可笑的是,他临死前还假模假样地说,之所以没有刺杀成功,是想着生擒嬴政,胁迫他归还六国土地。之前已经交代了,只要匕首划破一点皮肤,人立死。荆轲刺的动作是“揕之”,就是刺的意思,而不是先用手把他控制住,然后威逼。失败了反而还以此为借口,可见其技不如人还要找借口。

荆轲的故事有点杂,也有点阴暗,他的品行基本上已经脱离了春秋时期那种纯粹的侠义,更像是近代意义上的鲁莽,尽管占了刺客列传的大部分篇幅,但从道义讲上并没有什么可歌可颂的。

荆轲的故事我觉得跟曹沫的故事正好相反

曹沫的故事发生在春秋初期,他是用自己个人的无耻,来对抗整个时代伪装起来的有耻,所以他成功了。

荆轲的故事发生在战国末期,他是用自己个人伪装起来的有耻,来对抗整个时代肆无忌惮的无耻,所以他失败了。

在我看来,刺杀行动的成败,有其个人身体素质、思想认识上的因素,也有大时代的、大背景的因素,他们的成败对历史走向没有任何影响,但是历史走向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他们的刺杀效果。

五个刺客的故事到今天算是全部写完了,总结一下

最成功的刺杀,曹沫,不仅把事办成了,还能全身而退

最有道义的刺杀,豫让,“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明知不可为而为之,最后身死名存

最勇猛的刺杀,聂政,其他几个刺客的刺杀行动都有些不太光明正大,他们通过突袭、欺骗、隐蔽等手段进行刺杀,有的成功了,有的失败了,但是聂政是唯一一个通过正面进攻,毫无欺骗隐瞒或者突袭,于百人之中杀一国丞相于堂上,不可谓不猛。

最虚伪的刺客,荆轲,他贪图享受,做足了文章,拖延时间还慷慨悲歌,刺杀失败还寻找借口,武艺最差,人品最低,但是他的故事却流传最广,可悲。

你喜欢《最后的刺客》这部剧中的史泰龙吗

不论是史泰龙,还是他所扮演的杀手排行榜排名第一的终极杀手,都是经典,他们总能让自己立于不败之地,说再见,也是为了换个形象出现。

当我刚刚熟悉了他的洛奇和第一滴血时,总以为这个人还很年轻,这时候他却现在《最后的刺客》里,那时候他已近花甲,剧中他没有展露过一丝健硕的肌肉,而且腿脚走路的步伐也看起来像个老年人了,我惊叹高喊:“你是怎么了,怎么会这么快就老了?”不得不说,这是一部以气场取胜的战役,中国古话里“无招胜有招”,“不战而胜”,“不射而射”有这样形象的描述。几十年杀人无数的猎人,有着非凡的胆识,他积淀的沉着是他取胜的法宝。而被组织挑选的下一任接班人,真的不能与之相比,他虽然身手敏捷,下手凶狠,但却有勇无谋,狂妄逞强,这的确是难当大任的三流小混混。真希望这个接班人能在失败了几次后能冷静下来,可他还是那么无法无天气焰嚣张,这更暴露了他难当大任的缺陷。

看完这部电影后,我当时还真以为这是史泰龙的收山之作,以为他就此隐退江湖,可我还是期待他那样的英雄,那张冷酷几近僵硬的脸。那时候,不知道喜欢他的人是否记得,有媒体曾报道说他为了保持身材而注射硅胶的消息,一时间群起哗然,很多人都感到可耻和惋惜,可老英雄并不就此任由他人污蔑诋毁,他冷静而顽强,再一次引领了动作片狂潮,展现了他60岁人20岁的肌肉,还有他那颗强大的心。谣言不攻自破,没有人再质疑他衰老的皱纹,他在世人面前锻炼着身体,疯狂的工作,无限的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