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免费下载湖北税务

更新时间:2024-07-11  版本:v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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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地方税务局的介绍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为湖北省人民政府直属机构,下辖17个市、州、直管市、林区地方税务局和1所财税职业学院,实行省以下编制、机构、干部、经费垂直管理的管理体制,全系统现有在职干部职工1.7万余人,承担着全省营业税等14个地方税种、5个社会保险费及7项规费的征收管理工作。在湖北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各级地税部门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依法治税、信息管税、服务兴税、人才强税、廉洁从税”战略,从湖北的省情和地税工作的实际出发,团结拼搏,艰苦创业,脚踏实地,克难奋进,抓住机遇,大胆改革,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地税事业得以健康、快速、全面发展,为促进全省的改革、发展、稳定做出了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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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地方税务局的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进一步提高地方税收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特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本机关将对与行使职能相关的信息和涉及社会公众及纳税人的信息进行公开。

(一)信息内容分类

主动公开类信息主要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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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领导简介:省地方税务局领导简历等情况;

2.机构设置:省地方税务局机构设置情况;

3.主要职能:省地方税务局及内设机构主要工作职能;

4.机构简介:省地方税务局基本情况介绍;

5.工作计划:税收工作短期计划和长期规划;

6.工作动态:领导讲话、税收工作动态;

7.税收、规费政策法规:省地方税务局征收的各税种、规费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

8.税收征管制度:地方税收及规费征收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

9.办税指南: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发票管理等相关规定;

10.行政许可规定:行政许可有关规定和事项;

11.非许可审批:非许可审批有关规定和事项;

12.税务稽查情况:稽查工作规范、稽查工作部署、涉税案件曝光;

13.税收(规费)收入统计数据:历年税收收入总数、分地区税收收入数据;

14.税务队伍建设情况: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干部教育培训等情况;

15.人事管理事项:人事任免、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公务员招录等;

16.重大项目:金税工程等重大项目执行情况;

17.政府采购:招标公告、中标公告、成交公告;

18.其他工作。

主动公开信息的具体内容详见《湖北省地方税务局信息公开目录》。

(二)信息公开方式

对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主要通过下列方式公开:

1.湖北省地方税务局网站

2.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公报;

3.召开新闻发布会;

4.其他新闻媒体。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以上方式,获取本机关主动公开的信息。

(三)信息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税务信息,本机关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可以向湖北省地方税务局申请获取其主动公开以外的相关涉税信息。

(一)公开范围

公开范围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但未主动公开,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而获准公开的涉税信息。

(二)受理机构

本机关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为:湖北省地方税务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地址:武汉市武昌东湖路101号

办公时间:8:00-11:3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通信地址:武汉市武昌东湖路101号

(三)公开程序

1.申请提出

申请人提出申请时,应填写《湖北省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以在湖北省地方税务局网站上下载电子版。

申请人申请提供与其自身相关的涉税信息时,应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向受理机构提交书面申请。

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以便工作人员准确查询和答复。申请人应真实、准确填写申请表格中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邮箱等信息,以便回复。

2.申请方式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

申请人在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受理机构电子邮箱

(2)书面申请

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口头申请

本机关一般不受理口头申请。如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申请人可以口头申请,受理机构代为填写《申请表》,申请人必须亲自签名或者签章予以确认。

3.申请处理

(1)登记。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符合申请手续的及时登记,并根据有关程序规定进行审核处理。

(2)答复。本机关收到申请后,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经批准后,可延长15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

申请人申请公开的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本机关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

本机关按下列情形对申请公开的信息,通过出具《湖北省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见附件2)予以答复,以申请人要求的形式予以提供:

(1)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该信息或获取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不予公开的理由;

(3)依法不属于本机关公开或者该信息不存在的,及时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公开机关的,告知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4)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正;

(5)属于部分公开的政府信息,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

(6)难以确定是否属于公开范围的,说明暂缓公开的理由和依据。

本机关处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流程请参见《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处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流程图》。

4.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依照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省财政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的领导简介

1、任伟(党组书记、局长)全面主持工作

任伟,男,汉族,1978年2月出生,湖北十堰人,1997年8月参加工作,2001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政学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1997年8月至2003年6月任湖北省地税局稽查局科员、副科长。2003年6月至2006年8月任湖北省地税局稽查局科长(期间挂职云梦县地税局局长、党组书记)。2006年8月至2009年年11月任湖北省地税局稽查局稽查二处副处长。2009年11月至2011年9月任武汉市地税局涉外税收管理局检查处处长。2011年9月至2015年11月任湖北省地税局稽查局稽查二处处长(期间,2012年12月至2014年12月,挂职赤壁市市委常委、副市长)。2015年11月任咸宁市地方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2、黄裕晏(党组成员、市纪委派驻市地税局纪检组长)负责咸宁市纪委驻地税局纪检组的工作

黄裕晏,男,汉族,1976年10月生,湖北咸宁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94年9月参加工作,1997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咸宁市国土资源局副主任科员、市土地储备开发交易中心副主任、市土地勘测规划院院长,崇阳县国土资源局党委书记、局长,嘉鱼县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咸宁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支队长(副处级)。2016年7月任咸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派驻市地方税务局纪检组长,2016年9月任市地税局党组成员。

3、李相忠(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办公室(绩效办)、人事科、机关党办、联系温泉分局、咸安区地税局、嘉鱼县地税局

李相忠,男,汉族,1963年2月生,湖北阳新人,198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0年11月参加工作,湖北大学经济信息管理专业大学毕业。1980年11月至1989年9月北京军区服役。1989年9月至1995年4月先后任湖北省阳新县税务局科员、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主任。1995年4月至2003年12月先后任咸宁市地税局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主任、征收管理科科长。2003年12月至2009年9月任通山县地税局局长、党组成员、书记。2009年9月任咸宁市地税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4、卢四保(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财务装备科、收入规划科、离退休干部科、基建办、联系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赤壁市地税局、通山县地税局

卢四保,男,汉族,1964年11月生,湖北通城人,199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9月参加工作,湖北经管学院税务管理专业大学毕业。1983年9月至1999年2月先后任通城县税务局股长、办公室主任、银城分局局长、城区稽查分局局长、直属征收分局局长。1999年2月至2002年1月先后任咸宁地区地税局监察室副主任、主任科员。2002年1月至2009年9月先后任通城县地方税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局长、党组书记。2009年9月至2012年1年任咸宁市地方税务局纪检组长、党组成员。2012年1月任咸宁市地方税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5、姜昌平(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征收管理科、信息风控管理科、纳税评估科、行政管理科、联系市局稽查局、通城县地税局

姜昌平,男,汉族,1964年2月生,湖北潜江人,1986年 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8月参加工作,湖北大学经济管理专业大学毕业。1983年8月至1985年9月潜江市张金财税所专管员。1985年9月到1994年年6月先后任潜江市税务局熊口、张金、周矶、龙湾税务所专管员、副所长。1994年06月至2003年3月先后任潜江市地方税务局龙湾地税所副所长(负责人)、油田分局副分局长、征收管理科科长、稽查局局长。2003年3月至2007年9月任潜江市地方税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2007年9月至2011年10月任潜江市地方税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正科级)。2011年10月任咸宁市地方税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6、程志平(党组成员)

程志平,男,汉族,1966年3月生,湖北崇阳人,1989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0年12月参加工作,湖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税务专业大学毕业。1980年12月至1986年11月在崇阳商场工作。1986年11月至1990年5月河北邯郸51409部队服役。1990年5月—2001年3月历任崇阳县税务局保卫股干部、办公室副主任、直属分局副局长、征管股副股长、路口分局副分局长。2001年3月至2004年1月任咸宁市地税局党办九宫山培训基地主任。2004年1月至2005年3月任赤壁市地税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2005年03月至2010年1月任崇阳县地税局局长、党组书记。2010年1月至2012年1月任咸安区地方税务局局长、党组成员、书记。2012年1月任咸宁市地方税务局纪检组长、党组成员。2016年9月任咸宁市地方税务局党组成员。

7、袁双英(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税政管理科、政策法规科、规费管理科,督察内审工作,联系纳税服务局、崇阳县地税局

袁双英,女,汉族,1974年11月生,湖北孝昌人,1998年 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3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湖北省委党校社会学专业研究生毕业。1993年7月至1994年8月孝南税务局三分局办事员。1994年8月到1995年7月孝感市地税局直属分局科员。1995年7月至1996年3月孝感市地税局办公室科员。1996年3月至2005年6月先后任孝感市地税局人事科科员、副科长。2005年6月到-2006年12月任汉川地税局副局长。2006年12月到2008年3月任孝感市地税局人事科副科长。2008年3月到2010年3月任孝感市地方税务局教育培训中心主任。2010年3月到2012年3月任孝感市地税局人事科科长。2012年3月至2015年7月任孝感市地税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局长。2015年7月任咸宁市地税局副局长、党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