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警做了笔录算立案吗

报案后所进行的笔录并不等同于立案。公安机关在接到报案后,会进行审查。如果公安机关认为存在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该案件属于其管辖范围,则会经过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的批准,正式立案。相反,如果公安机关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存在其他不需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则会经过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的批准,决定不予立案。报案笔录是立案过程中的一个步骤。

相关法律规定如下:

公安笔录 公安局的笔录可以作为法庭的证明嘛

1.《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六条: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的,都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经核对无误后,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签名、捺指印。必要时,应当录音或者录像。

2.《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二、公安局做笔录流程是什么

公安局做笔录的流程一般包括以下步骤:

1.告知权利与义务:在开始做笔录之前,警方会告知被询问人的权利和义务,例如如实陈述事实、保密个人信息等。

2.询问身份信息:被询问人需要提供个人身份信息,包括姓名、年龄、职业等。

3.陈述事实:警方会询问被询问人相关的事实情况,被询问人需要如实陈述。

4.记录并签字:警方会记录被询问人的陈述,并由被询问人签字确认。

在做笔录的过程中,需要注意一些细节问题。首先,被询问人应该如实陈述事实,不要隐瞒或歪曲事实。其次,如果被询问人对某些问题不清楚或不确定,可以向警方说明。最后,在签字确认之前,被询问人应该认真核对笔录内容,确保记录准确无误。

通过以上流程,公安局可以收集到相关的证据和信息,有助于案件的调查和解决。同时,被询问人也应该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积极配合警方的调查工作。

总之,公安局做笔录的流程包括告知权利与义务、询问身份信息、陈述事实和记录并签字等步骤。在做笔录的过程中,需要注意如实陈述事实、核对笔录内容等细节问题。通过这一流程,可以收集到相关的证据和信息,有助于案件的调查和解决。

三、公安局的笔录可以作为法庭的证明嘛

可以。

一、公安局笔录的定义与性质

公安局的笔录是公安机关在侦查、调查过程中,对涉案人员、证人等进行的口头询问,并以书面形式记录下来的证据材料。作为公安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的产物,笔录具有法定的证据效力。

二、笔录作为法庭证明的条件

虽然公安局的笔录具有证据效力,但要作为法庭证明被采纳,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笔录的制作必须合法合规。公安机关在制作笔录时,必须遵循法定程序,确保被询问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例如,询问过程中应当告知被询问人相关权利义务,确保询问内容真实、完整。

2.笔录内容必须真实可靠。法庭在审查笔录时,会关注笔录内容是否与被询问人的陈述一致,是否存在矛盾或疑点。如果笔录内容存在虚假或误导性信息,将影响其在法庭上的证明力。

3.笔录必须与案件事实相关。笔录作为证据,应当与案件事实具有直接关联,能够证明案件的关键事实或情节。如果笔录与案件事实无关或关联性不强,将难以被法庭采纳。

三、法庭对笔录的审查与判断

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法官会对公安局的笔录进行审查与判断。法官会综合考虑笔录的制作程序、内容真实性以及与案件事实的关联性等因素,决定是否采纳笔录作为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

如果法官认为笔录符合法定要求,且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具有关键作用,那么笔录就有可能被采纳为法庭证明。反之,如果笔录存在瑕疵或不足以证明案件事实,法官可能会排除其作为证据使用。

综上所述:

公安局的笔录可以作为法庭证明,但具体能否被采纳需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证据的真实性以及法律规定进行判断。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法官会对笔录进行严格的审查与判断,确保其符合法定要求并具备证明力。因此,在涉及公安局笔录的案件中,当事人应当充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条规定: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

讯问笔录应当交犯罪嫌疑人核对,对于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当向他宣读。如果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犯罪嫌疑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改正。犯罪嫌疑人承认笔录没有错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侦查人员也应当在笔录上签名。犯罪嫌疑人请求自行书写供述的,应当准许。必要的时候,侦查人员也可以要犯罪嫌疑人亲笔书写供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