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34个省级行政区的地图

中国有34个省级行政区,即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2个特别行政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如下:

全国行政地图(中国34个省级行政区的地图)

『华北』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

『东北』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

『华东』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

『华南』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

『华中』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

全国行政地图(中国34个省级行政区的地图)

『西南』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

『西北』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港澳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省

中国行政区划图

二、中国地图36个省全称及简称

中国地图36个省全称及简称:包括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2个特别行政区。具体如下:

1、23个省:辽宁省(辽)、黑龙江省(黑)、吉林省(吉)、河北省(冀)、山东省(鲁)、江苏省(苏)、浙江省(浙)、福建省(闽)、河南省(豫)、湖北省(鄂)、湖南省(湘)、安徽省(皖)、江西省(赣)、广东省(粤)。

甘肃省(甘或陇)、山西省(晋)、陕西省(陕或秦)、青海省(青)、四川省(川或蜀)、贵州省(黔或贵)、云南省(云或滇)、海南省(琼)、台湾省(台)。

2、4个直辖市:北京市(京)、天津市(津)、上海市(沪)、重庆市(渝)。

3、5个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内蒙古)、广西壮族自治区(桂)、西藏自治区(藏)、宁夏回族自治区(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

4、2个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别行政区(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澳)。

省级行政区的历史沿革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全国一共有49个省级行政区。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全国分为5大行政区和1个中央直属行政单位,下辖30省、1自治区、12直辖市、5行署区、1地方、1地区。

1950年,撤销旅大行署区,设立旅大市;设立中央人民政府华北事务部。撤销四川省,设立川东、川南、川西、川北4个行署区。

1951年,省级行政区增加到53个,数量达到历史最高点。

1952年,撤销中央人民政府华北事务部,设立政务院华北行政委员会。将原来的行政区改称为行政委员会。撤销了行署区的建制,恢复为原来的省。

1953年,时为6大行政委员会:华北、东北、西北、华东、中南、西南。全国共设30省、1自治区、14直辖市、1地方、1地区。

1967年,天津市重新升为直辖市。

1988年,设立海南省。

1997年,设立重庆直辖市,管辖原四川省的重庆市、万县市、涪陵市和黔江地区。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设立香港特别行政区。

1999年,恢复对澳门行使主权,设立澳门特别行政区。这样就形成了现行的34个省级行政区。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

三、中国地图有多少个省

中国有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2个特别行政区。

23个省:

河北省,山西省,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海南省,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台湾省。

5个自治区:

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4个直辖市:

北京,天津,上海,重庆。

2个特别行政区:

香港,澳门。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位于亚洲东部,太平洋西岸,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新中国成立后,随即开展经济恢复与建设,1953年开始三大改造,到1956年确立了社会主义制度,进入社会主义探索阶段。文化大革命之后开始改革开放,逐步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陆地面积约960万平方公里,大陆海岸线1.8万多千米,岛屿岸线1.4万多千米,内海和边海的水域面积约470多万平方千米。海域分布有大小岛屿7600多个,其中台湾岛最大,面积35798平方千米。陆地同14国接壤,与6国海上相邻。

中国地势西高东低,复杂多样,各类地形占全国陆地面积的比例是:山地33. 3%,高原26%,盆地18. 8%,平原12%,丘陵9. 9%。地势自西而东构成三级阶梯:西部有世界最高大的青藏高原,地势最高,海拔多在4000米以上,由极高山和高原面组成,有“世界屋脊”之称,是第一级阶梯,以昆仑山脉、祁连山脉、横断山脉与第二级阶梯为界;

青藏高原以东至大兴安岭、太行山、巫山和雪峰山之间为第二阶梯,海拔一般在1000─2000米,主要由山地、高原和盆地组成;中国东部宽广的平原和丘陵是第三阶梯。这种地貌格局是中生代燕山运动奠定的。

中国有着丰富的旅游资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于1985年12月12日加入《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成为缔约方。1999年10月29日,中国当选为世界遗产委员会成员。 1986年中国开始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申报世界遗产项目。

截至2014年7月,中国已拥有世界遗产47项,其中世界文化遗产33项,世界文化与自然混合遗产4项,世界自然遗产10项。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