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北京市初中实践活动管理服务平台官网登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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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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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实行计划管理

各区要加强入学需求前瞻预测,按照学龄人口数量、小学毕业生数量和中小学校办学规模等制定小学、初中招生计划并报市教委备案,各学校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计划。

2、压缩寄宿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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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六区公办学校寄宿招生计划比去年减少10%,明年寄宿招生实行登记派位入学。

公办学校寄宿招生要对招生范围、招生名额、招生方式、录取名单进行公示。

3、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

切实纳入属地区教委统一管理。严格执行民办中小学招生简章、广告备案制度,公开公示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方式、收费标准等,招收其审批机关所在区域内学生为主。

对于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民办学校,指导学校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

4、严格学籍管理

北京市中小学学籍管理信息系统将依据小学和初中入学服务系统建立新生学籍。

各区要加大民办学校学籍监管力度,不得招收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在校就读。

5、严肃入学纪律

各区教委和学校严格执行市教委统一规定的时间表和工作程序。

严禁以考试成绩和各类竞赛证书、培训竞赛成绩、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严禁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

严禁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以培训班、校园开放日、冬夏令营等形式提前招生,选拔生源。

严禁初中校违规在小学非毕业年级提前招生。严禁任何学校以实验班、特色班、国际部、国际课程班等名义招生。

严禁以寄宿招生方式招收非寄宿学生。

义务教育学校实行随机均衡编班,严禁分班前组织考试,严禁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

严禁校外培训机构曲解宣传入学政策,炒作公办学校排名,将培训成绩与入学挂钩。

严禁任何学校私自招生。

对于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交有关部门依规依纪处理。;

二、北京市初中实践活动管理服务平台官网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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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委公布关于初中综合社会实践活动、开放性科学实践活动计入中考成绩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中指出,学生按规定完成1次初中实践活动计1分,合计50分。其中七、八、九年级每学年应完成10次综合社会实践活动,共30次,计30分;七、八年级每学年应完成10次开放性科学实践活动,共20次,计20分。

计分方法

学生按规定完成1次初中实践活动计1分,合计50分。

其中七、八、九年级每学年应完成10次综合社会实践活动,共30次,计30分;

七、八年级每学年应完成10次开放性科学实践活动,共20次,计20分。

初中实践活动成绩按照算术平均、四舍五入取整方式计入相关科目中考原始成绩,由市考试院中招办依据当年中考政策予以认定。

其中综合社会实践活动成绩除以三,分别计入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科目中考原始成绩;开放性科学实践活动成绩除以二,分别计入物理、生物(化学)科目中考原始成绩。

特殊情况学生如何计分

1.残疾学生可获满分

因身体条件无法完成活动任务的残疾学生,经学籍系统核实,班主任、校长签字确认后其初中实践活动成绩计满分。鼓励残疾学生积极参加力所能及的初中实践活动。

2.转学生计分方法

因户口进京、父母工作调动等原因由外省市转入学生,八年级第一学期初及以前转入的,其转入前应完成的初中实践活动须在转入后补足,按补足活动实际成绩计;八年级第一学期末及以后转入的,其相关科目中考原始成绩按卷面成绩(满分90分)乘以10/9计。

3.外省回京考生计分方法

在外省市就读回京参加中考中招的本市户籍学生相关科目中考原始成绩按卷面成绩(满分90分)乘以10/9计。

4.往届生计分方法

往届生相关科目中考原始成绩按卷面成绩(满分90分)乘以10/9计。此外,2015年之前(不含2015年)入学初中学生因休学、复学等原因需参加2018年中考的,其休学前应完成的初中实践活动须在复学后补足,按补足活动实际成绩计。

另外,其他特殊情况由学校审核、区教委核准报市教委备案后予以认定。

市教委表示,除上述特殊情况外,在已给予活动补足机会前提下,对无故未足额完成活动任务的学生按实际成绩计。因学籍管理不当、违规操作、虚假材料等造成的问题,将进行通报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北京市初中实践活动管理服务平台官网入口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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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京考中招〔2019〕1号)精神,现将回户籍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回户籍报考工作

学籍(往届生为原学籍学校所在区)和户籍不在同一区的本市户籍考生,可自愿选择在学籍或户籍所在区报考,但只能选择其中的一个。考生在报考前应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慎重选择,在规定时间内确定在学籍或户籍区报考。

回户籍报考的考生不能参加校额到校和市级统筹招生。回户籍考生如参加城区学校面向全市招收特长生的招生,其学籍和户籍须同属城区或者同属于郊区。

回户籍考生应在学籍所在区报名,并建立电子档案,参加英语听说计算机考试、体检、选考和体育现场考试。文化课考试和录取在户籍区进行。

(一)考生提交申请

回户籍区报考的考生须在5月14日前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填写《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回户籍区报考考生申请表》(见附件,以下简称“申请表”),过期不予办理。

(二)学校初审上报

各初中校对申请回户籍报考的考生进行资格认定后,于5月15日将申请表汇总,报本区中招办。

(三)学籍区审核

学籍所在区中招办对学校汇总申请表进行审核,审核同意后,于5月16日8:30-12:00将回户籍区报考考生的基本信息汇总,通过中招业务信息系统办理信息交换。

(四)考生办理确认及报考手续

回户籍区报考的考生持本人户口簿和中考报名号,于5月17日8:30-12:00到户籍区中招办办理登记确认手续并交纳报考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