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血汗工厂”什么

“血汗工厂”(sweatshop)一词最早于1867年出现于美国,最初指美国制衣厂商实行的“给料收活在家加工”之制,后来又指由包工头自行找人干活的包工制。

在这两种做法中,工人获得的日工资都不是最少的。但由于回避了在正规工厂中集体工作工人可能有的集体博弈行为,其单位产品工资(计件工资)可被压到最低,因而被称为“血汗制度”(sweatingsystem)。后来这一概念又扩大到高激励计件工资和高速流水线作业等安排,但同样都以回避集体谈判为条件,例如计件工资制度如果在未经集体谈判的情况下以最熟练工人的产量为分母来确定。

血汗工厂 何谓「血汗工厂」

一般来说,血汗工厂大都存在于廉价劳动力工厂,工厂不会为员工购买“五险一金”或“三险一金”,整个工厂没有娱乐设施,没有企业文化,有的只是严厉苛刻的管理制度。

二、何谓「血汗工厂」

血汗工厂Sweat factory,指一间工厂的工业环境恐怖,工人在危险和困苦的环境工作,包括与有害物质、高热、低温、辐射为伍,兼且长工时,低工资等。Biore_F所讲嘅只系密集性生产。

意指工人机械式地同样重复一套生产动作,同时公司进行非人性化管理的生产厂商。亦即是说,工人需要用长时间不断重复进行一套划定活动,除了食饭的少量休息时间外,工作时不得作工程之外的行为,如谈话,周围行。长时间在「血汗工厂」工作会令工人不爱说话,情绪得不到解放,患抑郁,最后自杀的循环。虽然这种做法效率极高,但是却令工人成为了机械人,所以各国都有法律禁止这种方法,保障工人。

三、血汗工厂是什么意思

据考证,“血汗工厂”(sweatshop)一词最早于1867年出现于美国,最初指美国制衣厂商实行的“给料收活在家加工”之制,后来又指由包工头自行找人干活的包工制。而在这两种做法中,工人获得的日工资都不是最少的。但由于回避了在正规工厂中集体工作工人可能有的集体博弈行为,其单位产品工资(计件工资)可被压到最低,因而被称为“血汗制度”(sweatingsystem)。后来这一概念又扩大到高激励计件工资和高速流水线作业等安排,但同样都以回避集体谈判为条件,例如计件工资制度如果在未经集体谈判的情况下以最熟练工人的产量为分母来确定。

英国《星期日邮报》报道称苹果公司的iPod是“血汗工厂”生产出来的,其中所提及的代工工厂为台湾代工巨头鸿海集团旗下富士康公司,“她们的月收入仅有27英镑(约合人民币387元),但每天的工作时间长达15个小时。”旋即国内媒体开始跟进,对富士康工厂进行更多、更详尽的报道,苹果和富士康陷入危机之中。中国有世界上数量最多的廉价劳动力,许多国际知名品牌是中国制造的,但因为核心技术由外国人掌握,其产品中绝大部分的利润是外国人的,中国工人只能取得些许的血汗钱,而且工人们的福利待遇医疗保险工作条件都跟不上,故中国被称为“血汗工厂”。工厂工作条件恶劣、工人收入低,是中国经济发展的一个阶段性问题,需要的是诚心面对,遇到一个改善一个,整体情况或许能很快得到改善。因此,富士康事件到现在,则演变为,遇到问题,是否准备诚实面对--公布第三方调查结果,有问题,则改进;无问题,则公布真实情形,消除不良影响。现在鸿海在没有有力的事实性证据之前,轻率地否认,无疑是最糟糕的应对方式。不管怎样,来自苹果公司的压力马上就会到富士康,因为它承受不起对其品牌任何进一步的伤害,这能改善工人的工作环境。多年间,耐克的越南血汗工厂事件,让耐克品牌严重受损,后促使耐克实施严格的代工政策。另外,据报道,根据中国海关的数据,富士康相关公司2005年出口总值有3家进入出口百强,总出口值达到189.7亿美元,占全国出口百强出口总值的12.9%,从2001年开始,富士康中国出口老大之位就无人能撼。但是,这样的企业对中国经济又有什么助益呢?深圳龙华一位官员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时做了这样的对比:同为高科技企业,华为2006年以460多亿元的产值,上交国家财政49亿元;而年产值高出2000亿元的富士康,在享受大量税收优惠后,“去年的财税贡献微乎其微”。

血汗工厂 何谓「血汗工厂」

因此,研究者认为:“在存在过血汗工业的多数发达国家里,血汗工业已经被控制住或者消失了。原因是工会的压力、工人政党的发展、工厂生产经济的不断增大以及对工业中人际关系的日益关注。”换言之,自治工会的作用被认为是第一位的。而从19世纪末起,许多学者如B·韦伯在《如何最有效地摆脱血汗制度》(1892)中,J·R·康芒斯在《工会与劳工问题》(1905)中,也都把工会的存在看成是消除血汗工厂的最重要因素。当然,工人有集体谈判能力,这是就整体的制度框架赋予了他们这种权利而言的,并不是具体到每个企业的工人都行使了这种权利。一般而言,欧洲的工会比美国发达,在美国,汽车、钢铁等传统制造业中的工会又比零售业等“灵活就业”部门发达。但是在后一类部门的雇员如果要求建立自治工会,也是没人能禁止的。而在欧盟内部,入盟标准除了市场开放、资本、劳动流动自由这类“市场门槛”外,“福利门槛”与“劳工权利门槛”就更为严格。新入盟的东欧国家劳工进入西欧打工,都被要求必须组织自治工会,由西欧公司与这些工会谈判劳务合同。这正是为了防止“血汗工厂”之弊传染到西欧。波兰团结工会领导人瓦文萨曾就此抱怨道:“他们当年鼓励我们搞资本主义,到头来他们自己却是社会主义者。”当然,西欧工人这样要求主要还是为了他们自己,为了不被来自东欧的“类农民工”夺走饭碗,而不纯是为了关心东欧的“阶级兄弟”。当几年前欧洲经济景气高涨、就业率好的时候,这条规定不很严格。实际上还是有东欧劳工在无工会状态下在西欧打工。但经济萧条了,西欧的就业形势严峻,不少东欧的无工会劳工就被清退回来。“老欧洲”宁可以福利方式由西欧向东欧提供大笔补贴。这成为目前东欧国家在危机中面临的一个问题。还要指出,如今有报道说一些欧美公司在华企业不愿遵照中国的新《劳动合同法》建立工会。而据研究者指出:这些案例中的多数情况其实是这些公司要求成立自治工会,而中国要求他们成立中国式的工会,结果无法达成一致。事实上这些公司本国的法律是要求必须有自治工会的。这本来是他们那边的工人阶级为了防止企业家对工人“惹不起,躲得起”而推动立法的结果。可是由于投资对象国不允许成立自治工会,这些公司也就“被迫”规避了母国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