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长治人才网的公司业务

网络:长治人才网

报纸:《长治人才》周刊。周六出版,彩色印刷,每期发行量50000份,报纸密集覆盖全市大街小巷300多家报摊亭点,20余所大中专院校无缝隙投递,各人才招聘会现场及人员密集区滚动派发,办公楼宇、商务会所、社区小区免费赠阅,5000多家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定向免费直投。

长治人才网 长治人才网的公司业务

现场:山西省长治市人才市场。实现每周都有招聘会。

人才测评:长治人才网人才管理第一品牌,晋东南地区人才管理软件开创者。长治人才网人力测评于2013年5月上线,是晋东南地区起步最早的人才管理软件,长治人才网十一年来,一直专注于人才管理技术的研究。于2013年3月与北森集团、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动科学院、清华大学就业中心、美国麻省理工学院达成合作、2013年5月,长治人才网推出了晋东南地区第一个人才管理云计算平台iTalent,在这个平台上,人才测评系统、招聘管理系统、绩效管理系统、继任与发展系统、360度评估反馈系统、员工调查系统等六大产品得以无缝整合。借助iTalent平台,原本碎片式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被“一体化人才管理”所取代;依靠云计算技术,原本艰涩繁琐的企业软件,开始变得灵活快捷、简单易用。优秀的产品是长治人才网的立足之本,更赢得了众多客户的信赖。

二、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电话: 0355-2023231

地址:长治市潞州区英雄中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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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贯彻执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法规,拟定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指导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工作,拟定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并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三、长治市人才引进政策

符合《中共长治市委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长发〔2017〕23号)中人才分类目录确定的国内外顶尖人才(A类)、国家级领军人才(B类)、省级领军人才(C类)、市级领军人才(D类)、高级人才(E类)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根据本人意愿,依次在实际居住地、指定设立的人才服务集体户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落户。

一、全职引进人才补贴政策

1、高端人才生活补贴:对来长治市全职工作的国内外顶尖人才、国家级、省级、市级领军人才,分别按照引才单位实际支出薪酬的60%、50%、40%、30%给予生活补贴,每年最高60万元、40万元、20万元、5万元,享受期3年。

2、青年优秀人才生活补贴:新到长治市工作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双一流”建设高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一流建设学科专业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每年分别发放2万元、1万元和0.6万元生活补贴,享受期3年。新到长治市工作的正高级、副高级职称人员,每年分别发放2万元、1万元生活补贴,享受期3年。

二、柔性引进人才扶持奖励政策

1、通过顾问指导的方式,柔性引进A类、B类、C类人才,经评审,分别给予引才单位最高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资金扶持。

2、通过短期兼职的方式,柔性引进A类、B类、C类人才,经评审,分别给予引才单位最高50万元、30万元、20万元的资金扶持。

3、通过结对帮扶的方式,柔性引进A类、B类、C类人才,考虑整体合作协议签约要素,经评审,给予引才单位单个项目最高50万元、30万元、20万元的资金扶持;单个申报单位年度最高引才资助金额不超100万元。

4、通过项目合作方式柔性引进人才(团队)的,在合作初期,柔性引进A类、B类、C类人才,按企业投资该项目投资额的30%、20%、10%,经评审,给予引才单位最高80万元、60万元、40万元的资金扶持;在合作中后期,按照项目落地取得经济效益的10%,经评审,一次性给予引才单位最高100万元的奖励。

5、通过联合攻关方式柔性引进人才(团队)的,攻克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的项目,参照研发资金投入,经评审,每年给予引才单位最高50万元,为期三年的资金扶持。

6、对柔性引才工作开展成效突出的引才单位,以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以及缴纳税费额等作为主要衡量标准,经评审,给予最高30万元的柔性引才奖励。

三、所需材料

1、市委人才办出具的《长治市高层次人才评定表》;

2、入户人员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配偶、父母、子女随迁的,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上载明亲属关系的,不再提供)。

四、办理流程

1、有合法固定住所的,申请人持所需材料在工作日,向合法固定住所地公安派出所户籍室申请;

2、无合法固定住所的,将户口落户在市、县两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机构设立的人才服务集体户。主城区集体户设在城区公安分局太西路派出所、郊区公安分局小辛庄机场派出所、高新开发区公安分局北中环路派出所;其余县(市)设在县(市)政府驻地公安派出所;

3、落户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户籍民警应当审核申办人提交的上述证件证明,审核应当通过“公安人口信息系统”核实其证件信息合法真实性,核查无误的,在相关证件上加盖核验章及审核人名章;核验完毕,当场将原件退还本人;

4、户籍民警填写户口迁入审批表,签署审核意见后,将申请入户人员信息通过系统上传,由其所在的公安分局、县(市)公安局户政(治安)大队核发准迁证,不再审核书面申请材料,由派出所经办民警对材料负责;

5、申请人持准迁证回原籍办理迁移证后,持迁移证到入户地公安派出所户籍室办理落户登记;

6、在本市所属县(市)工作、创业且属长治市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根据本人意愿,可按照本条第三款第一、二项落户登记地址,在市区所属公安派出所办理落户登记手续。

五、办理时限

1、需要核发准迁证手续,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

2、准迁证和迁移证手续齐全,应当场办结;

3、具备网上迁移条件的,实行一站式办结。

法律依据

《长治市人才落户实施细则》

第三条畅通高层次人才落户通道。坚持“人才优先”发展战略,遵循“自愿申报、优化流程、规范有序、一次办结”的原则,为人才落户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一)办理条件

符合《中共长治市委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长发〔2017〕23号)中人才分类目录确定的国内外顶尖人才(A类)、国家级领军人才(B类)、省级领军人才(C类)、市级领军人才(D类)、高级人才(E类)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根据本人意愿,依次在实际居住地、指定设立的人才服务集体户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落户。

(二)所需材料

1、市委人才办出具的《长治市高层次人才评定表》;

2、入户人员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配偶、父母、子女随迁的,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上载明亲属关系的,不再提供)。

(三)办理流程

1、有合法固定住所的,申请人持所需材料在工作日,向合法固定住所地公安派出所户籍室申请;

2、无合法固定住所的,将户口落户在市、县两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机构设立的人才服务集体户。主城区集体户设在城区公安分局太西路派出所、郊区公安分局小辛庄机场派出所、高新开发区公安分局北中环路派出所;其余县(市)设在县(市)政府驻地公安派出所;

3、落户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户籍民警应当审核申办人提交的上述证件证明,审核应当通过“公安人口信息系统”核实其证件信息合法真实性,核查无误的,在相关证件上加盖核验章及审核人名章;核验完毕,当场将原件退还本人;

4、户籍民警填写户口迁入审批表,签署审核意见后,将申请入户人员信息通过系统上传,由其所在的公安分局、县(市)公安局户政(治安)大队核发准迁证,不再审核书面申请材料,由派出所经办民警对材料负责;

5、申请人持准迁证回原籍办理迁移证后,持迁移证到入户地公安派出所户籍室办理落户登记;

6、在本市所属县(市)工作、创业且属长治市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根据本人意愿,可按照本条第三款第一、二项落户登记地址,在市区所属公安派出所办理落户登记手续。

(四)办理时限

1、需要核发准迁证手续,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

2、准迁证和迁移证手续齐全,应当场办结;

3、具备网上迁移条件的,实行一站式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