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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转姐妹

「9月5日上午9点27分绫里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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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务所」

电话铃声响起,原来是所长打给她妹

妹的,拜托她在开庭以前保管一下证物——一个“

思想者”的座钟。座钟现在不走了,因为把里面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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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拿走了,取而代之的是放入了一份文件,那就是

证物。约好晚上9点让她妹妹去事务所去拿。

「9月5日晚上8点57分,绫里法律

事务所」

一个陌生人的声音:千寻小姐,

把那文件交给我吧。

所长:这里没有你想要的。

陌生人:你说谎的水平好象不高

啊,不就放在那里吗……藏着那份文件的“思想者

”。

所长:为什么你会知道!

陌生人:哈哈哈,难道你不知道

吗?收集情报就是我的工作。

所长:我太大意了。

陌生人:很抱歉,有一件事要和

你约定,那就是……要你永远的沉默……

「9月5日晚上9点零8分,绫里法

律事务所」

主角来到事务所找所长,但是觉

得不对劲,而且闻到了血腥味。

使用移动指令进入所长室,看到

了惊人的一幕,一个女孩正扶着奄奄一息的所长靠

在墙上。

此时女孩晕倒,将其安置到休息

室。回来看所长,身上只有微热,已经差不多要…

发现所长身边是横卧着的凶器—

—“思想者”的雕像,地上都是玻璃碎片,还看到

所长身旁有张纸片。上面用血写着——マヨイ。

然后到房间右侧调查电话时,这

时突然窗外有人大叫……原来对面旅馆有个女子正

拿着电话话筒看着这里。

回到事务所发现女孩已经醒了,原来

她叫真宵。主角突然想起那张收据上用血写的字。

这时主角选择“对话”可以了解到女孩就是所长的

妹妹。当主角拿出证物——领收书(收据)给她看

时,她吓了一跳。这时警车声响起,原来是刚才那

位女子报的警。刑警发现收据后逮捕了真宵。

在拘留所探望室,主角表示愿意担任

她的辩护人。与真宵交谈后得知她是正在学习的灵

媒者(以灵力作为媒体来和灵魂进行交流)。接着

问起当日的情况,她想给主角听她手机里的通话录

音,却发现,手机被刑警没收了。这时真宵表示有

事拜托主角,给了一个辩护人地址。主角同意去找

那个辩护师,来到星影律师事务所,却发现没人。

回到拘留所从真宵处知道了绫里家族

的事:父亲在她们年幼时就去世了,母亲也下落不

明,绫里家族的女子都有很强的灵力。15年前,因

为一个男人,她们的母亲“破灭”了,也就是消失

了。几年后,她姐姐说要当辩护律师,就下山去了

,那以后真宵就一直一个人住着。然后主角就关于

她母亲“破灭”的事询问了一下。原来在15年前,

有一起让社会恐慌的杀人事件,警方无论如何都要

找出凶手,所以就拜托她们的母亲用灵力和死者对

话找出凶手,结果那个罪犯被逮捕了。但是因为她

们母亲的一句话,那个凶手无罪释放了,然后有个

男人把这作为独家新闻,就作假调动媒体陷害她们

的母亲。结果成为了全日本的笑柄,从姐姐那里得

知,那个男人叫做コナカ。

在绫里法律事务所碰到了那个刑警,

得知他叫糸锯圭介。经过交谈可以得到所长的解剖

记录,并了解到检察局将会派称作“御剑检事”的

ミツルギ作为检察官,听说他为了取胜而不择手段

。给刑警看证物了——真宵のメモ。然后会有选项

,是否要告诉刑警想拿回手机的实情。但无论选哪

个,主角都会编个谎话来隐瞒,然后得到真宵の携

2008-2-22 1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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焰凌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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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帯电话。

再次来到星影事务所,发现辩护师星

影回来了。但当主角说明来意时,他却拒绝了,借

故事务繁忙。然后又问了那幅墙上的画,那是他十

分看中的画。回到拘留所,主角告诉真宵那个辩护

师拒绝了她的委托,然后就决定替她辩护了。

但还有个疑问,那旅店里的女子的抽

屉中到底有什么?所以就赶到旅馆,正好碰上那女

子在洗澡,趁此机会正好调查一下屋子。并且有个

服务员让主角转告那个女子,コナカルチャー股份

公司叫小中的打给她电话过。主角觉得这名字耳熟

,突然想起这名字是真宵提到的让她母亲“破灭”

的那个男人……

于是开始调查,在抽屉中竟然发

现了窃听器。记录之后,就要开庭了……

「9月7日上午10点,地方法院第

一法庭」

第一证人——刑警糸锯圭介上庭,以

一张图片的形式进行事件现场的说明:死者倒在窗

口处,因被钝器所击流血过多致死。凶器“思想者

”的摆设就横倒在一旁。那凶器的重量即使女子也

是可以利用的。

摆设被送到法官那里,那张图片

被登录法庭记录。刑警表示当时立刻逮捕真宵是有

足够证据的,所以法官提出让刑警开始关于逮捕理

由的证言。

证言结束后从真宵那里会扔来纸

条提醒主角无论如何都要拿出气势,让证人有所动

摇。

寻问开始了,主角以第5句证言提

出了质疑。

主角:你为什么会立刻逮捕真宵

刑警:因为那是目击证人说的。

主角:你刚才是否说,因为有了

铁证如山的证据,所以逮捕了被告人吧。

刑警:嗯,我是那么说的。是我

吗……

检察官和法官都表示刑警确实说

了。

主角:那样可疑放荡的女人证词

,怎么能算铁证呢!

刑警:什么!梅世并不放荡,而

且也不可疑。那个……虽然有点放荡……

法官表示刑警的证词有问题,所

以想让他再次开始证言。

刑警再次作出证言,作完后法庭

上下一片喧哗。

再次寻问开始,以解剖记录来质问第6

句。一番争辩后,从检察官那里得到了新的解剖记

录,然后就带上第二证人——目击报警证人梅世。

检察官开始盘问这女子。她回答事件发生的9月5日

晚上,她在旅馆。她说是那天下午办理的住宿手续

。那间房正好对着事务所。然后她也作出了一番证

言。

主角以第3句证言提出了质疑,在

梅世目击的凶手是否真宵上出了问题,所以法官再

次要求她进行证言提供。

在梅世再次提供证言后,主角还

是抓住老问题——光看外表是无法知道那是一个时

钟的。

梅世:因为,我听到了那时钟报

时了。

检察官:旅店离事务所很近,能

听见也不奇怪。

然后主角选择回答:时钟应该不

会响的

再选择说明原因:里面没有机械

装置

法官立刻调查时钟,证实了那里面确

实是空的。但是检察官表示,还不知道里面的机械

装置是否在事发以前就已经没有了。所以法官要主

角证明这一点——机械装置是何时被拿走的?

主角拿出了真宵的手机,从对话中证

明了这一点。但是梅世又说,因为在外面也看到过

同样的时钟摆设。主角以“思想者”的时钟作为证

据,表明这是他朋友亲手制作的,在商店里是看不

到的。

这时梅世发怒了。法官让主角来

2008-2-22 1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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焰凌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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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说明一下为什么她会知道那是时钟。

主角选择回答:因为她听到了情

报。

法官需要主角提供进一步的证据,主

角就以发现的窃听器作为证据揭发女证人在窃听事

务所的电话。但是检察官反对主角的说法,要让主

角拿出可以证明“通过窃听就可以知道凶器是时钟

”的证据。主角拿出了真宵的手机证明了这一点。

梅世恼羞成怒,这时主角瞅准机会开始反击。

是你干的吧?为什么要窃听?

但是梅世称当时因为有服务生为

她服务,所以可以证明她不在现场,和事件无关。

主角选择盘问服务生,但检察官表示

反对:如果要盘问,就要答应一个条件。那就是,

服务生的回答如果可以证明梅世在场的话,那么主

角要承认被告有罪,不能再进行辩护。主角只能答

应。

服务生作为证人上庭,也作出证

言。

起初主角并没有找到什么破绽。

当法官正要宣布证人可以离开时,主角要求提出最

后一个问题。

这几个选择分别是从不同角度来拆穿

服务生,使他只能老实交代真相。原来是检察官不

让他把这些说出来的。办理住宿手续的是2人——梅

世和另一个男人,而且在9点送咖啡去客房的时候,

并没有看到那个男子。

主角指出:罪犯不是真宵,而应

该是和梅世一起的男人。因为检察官隐瞒了那个男

子的存在,所以法官宣布休庭,等进一步调查后,

再开庭。

在等候室,主角和真宵交谈了一

下后,打算继续寻找线索。

拘留所会面室,主角找梅世谈话,但

从她口中没有得到任何信息。去星影法律事务所,

发现墙上的画不见了。看到了桌上的照片,但只能

拿其中一张作为法庭记录。

在旅馆给服务生看“DL6号事件。资料

2”得到ボーイの宣誓书。回到拘留所在梅世面前拿

出DL6号事件资料2及ボーイの宣誓书,用连哄带劝

的方法得知照片上的男人是那天和梅世一同住宿的

。他是信息处理公司的老板小中,以贩卖情报来赚

钱的“专家”。来到コナカルチャー和小中交谈了

一番。发现他房间里的那幅画就是星影的那幅,还

知道了梅世是他的秘书。但是他对事发当天夜晚的

事闭口不谈,声称警察局和检察院都是他说了算。

在和小中的(绘のこと)对话中、选(いい绘です

ね)以外的选项。

现在去星影法律事务所可以碰到星影

。虽然一开始他还是不想说,可当主角提及那幅画

时,他觉得只能全盘托出了。原来,小中一直在干

威胁别人的营生,他的公司就在寻找人们的把柄。

星影这15年里一直付给他钱,就是因为《DL6号事件

》。他之所以没有接受真宵的辩护委托,果然是因

为受到了小中的胁迫。星影告诉主角要逮捕小中是

绝对不可能的,因为他掌握了法官、律师、检察院

长、警察乃至政治家等司法部门要员们的把柄,可

以随便操纵他们。

主角还了解了《DL6号事件》的真相—

—15年前,星影接受了一个灵媒师的委托,就是所

长的母亲。她接受了警察的委托,想利用灵媒来进

入杀人事件被害者,但失败了。因此她被警察指控

欺诈。但是那事件至今没有解决。星影受到胁迫,

是因为这事件的最大秘密——警察拜托灵媒师,这

是绝对不能泄露的,但星影却让小中知道了。最后

星影对主角说:好吧,你执意要和他斗,就去绫里

事务所好好调查一下吧。因为千寻所长一直在追查

小中,所以一定会留下某些记录的。

因此,主角立刻赶到律师事务所。调

2008-2-22 1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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焰凌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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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查文件架,发现三个文件。一一阅读后,发现有一

页不知被谁拿走了。最后得到了“新闻记事”作为

法庭记录。然后把这个拿给小中看,小中竟然打电

话给检察院长,说要告发主角是杀死绫里所长的罪

犯,而且他要作为目击证人出庭,并叫来了刑警立

刻逮捕了主角。

「9月8日下午3点37分,拘留所会

面室」

「9月9日上午9点52分,地方法

院被告人第一等候室」

这里碰到了检察官御剑,他告诉

主角,检察院院长叫他无论如何都要让证人的说法

成立,而且法官也会站在他们那一边。

「9月9日上午10点,地方法院第

一法庭」

现在开庭,主角将为自己辩护。

小中出庭作出证言。

在寻问开始时要注意一下手头的

法庭记录,最好把新老法庭记录都翻一翻。质问第8

句证词,再用梅世の证言书找出小中新证言中的破

绽。

主角:梅世明明说是看到被害人

向右逃跑,但是你说向左。如果照你所说,被害人

逃跑的方向根本就是死路一条。你又如何解释!

小中:奇怪啊,我明明看到是往

左逃的啊……

真宵:辩护人先生,他好象也不

像在说谎啊。

法官:辩护人,你对梅世和小中

的说法,有什么看法?

主角选择回答:二人都说得对。

主角:小中和梅世都没有说错,

因为……小中的目击现场不是在旅馆,而是在绫里

律师事务所!

法庭内一片喧哗,主角将情况进

行详细说明。但是小中想抵赖,而且又有法官和检

察官支持他,只能让他再一次进行证言。

当小中关于向左逃跑的证言作完后,

寻问开始。主角以解剖报告指出被害人只受到一下

打击。当要小中对此作出解释时,检察官和法官想

阻止主角继续寻问。但法庭上下都极力站在主角一

边,要求继续审问小中,法官只能让主角继续盘问

小中再次作出了证言后,主角问他听

到了什么的响声,他说是立式台灯。主角认为他不

是听到,而是看到。所以小中更正了证言:向窗外

看去,看到立式台灯滚在地上。然后主角拿出台灯

的碎片,对这句继续发问并指出台灯不可能滚在地

上,而是已经破损了。

主角:即使你看到了碎片,你不

可能知道那就是立式台灯。那么,你到底是在什么

时候看见那立式台灯的呢?快回答!

小中:那,那还用问?当然是…

…倒……倒下前看到的。

主角:那就是说,你是在被害人

受袭击前看到的立式台灯吧?

小中:对!那样……就没问题了

吧?

主角:有很大的问题!小中,你

说的是那样的吧:在杀人时间引起前,从旅店的窗

口处看到了立式台灯。

小中:YES!就是那样!

主角:那是不可能的!立式台灯

根本就不可能看见!

主角拿出法庭记录中的上面图。

主角:从旅馆能看到事务所的,只是

这样一片区域,但是却无法看到立式台灯。所以,

小中!如果你在板东旅馆的话,那么那灯是不可能

看见的!然后,倒下的灯,你也是看不见的。因为

那粉碎的玻璃,怎么看都不会知道那是灯的碎片。

那么,你到底是什么时候看到的那灯呢!只有在那

灯倒下的瞬间!能看见的地方,只有绫里法律事务

所。也就是说,犯罪的瞬间,你就在杀人现场!

就在小中几乎崩溃,就要认罪的

时候,检察官却横插一脚。

检察官:等一下,小中,我看你还是

认罪吧,把放窃听器的事,都说出来吧。各位,小

中头脑有些混乱,所以由我来解释一下。其实是他

进入事务所放窃听器的,所以才看到了那灯的。

所以,只有让小中再一次进行证

言。

寻问开始后主角找不到任何破绽。就

在这时,他仿佛看到了千寻所长,原来是所长借助

真宵的灵力在和主角对话。她告诉主角,那张收据

就是决胜的关键,那一定是小中写的字。她叫主角

看那张收据的背面。原来是一张10万日元的那个立

式台灯的收据,而且是9月4日买的,正好是事件发

生的前一天。而小中说他看见那盏灯却是在事件发

生前的一个星期里,那时候根本还没有那灯!

「9月9日下午1点16分,地方法院

第一法庭」

再次开庭。原来先前主角晕过去

了,所以暂时休庭。现在寻问开始。

主角就拿出那张收据,指出小中的破

绽。就在法官也在事实面前只能执行公正的时候,

那位检察官又横插一脚,想要改日再审判。所以法

官也就同意了延期到第二天。

就在这时,所长通过真宵,给了主角

一张记录。主角把这给法官阅读,听到的都是些熟

悉的名字,这些都是政界、经济界的名人。小中听

到大吃一惊,这时所长又通过真宵对小中说:如果

你不认罪,我就把这张表交给新闻媒介。小中果然

吃这一套,立刻把什么都招了,法官立刻宣判主角

无罪释放!

在等候室中,见到了通过真宵身体的

千寻,她让主角今晚9点来事务所。晚上主角来到事

务所,听到的是所长的声音,这时突然真宵出现。

原来一直都是她在扮演着所长,并非什么灵力。她

交给主角一张所长写的纸条,就是让主角接管事务

所,成立“成步堂律师事务所”……真宵也会协助

主角的,他们互相握手。

就在这时,主角真的听到了所长

的声音:加油啊,成步堂君,我会一直看着你,支

持你的。

真宵:成步堂君,快走啊。

主角:去哪里?

真宵:当然是去吃拉面啊。这附

近有一家很不错啊,快走吧!

主角:知道啦,知道啦!

二、逆转裁判攻略

太大啦,你把邮箱给我

逆转裁判1攻略

第一话最初的逆转

“该死,为什么我会遇到这么倒霉的事?!我可不想就此坐牢,得想个办法,找个替罪羊,对,就选他!”

(8月3日 09:47地方法院被告第2候审室)

新人律师成步堂龙一与他的老师绫里千寻以及委托人矢张政志正在为自己的第一次出庭作着最后的准备。在这里可以先熟悉一下操作:按R键

可以调出证物目录,左右键可以选择不同的证物,如果有证物可以详细查看就按L;再按一次可切换为人物档案,同样以左右键切换。

(8月3日 10:00地方法院第2法庭对手:亚内武文)

首先,审判长会问成步堂三个简单的问题:

1、被告是谁?答:矢张政志

2、被害人是谁?答:高日美佳

3、死因是什么?答:被钝物重击

回答完后,得到证物《凶器·思想者摆设》。之后检察官要求被告出庭做陈述,开始又会得到证物《被害者的护照》,然后检察官要求被告

对死者表达看法,这时要选择“不让他回答”;接下来检察官会问他案发当天是否去过案发现场,选择“让他如实回答”,回答后,检察官

提出“反对”,并传唤了目击证人——报纸推销员·山野星雄。然后证人开始对“目击情况”作证。

<证言1>

我在进行报纸推销,这时从某个房间走出来一个男人。

这男人慌慌张张,门半开着人就走了。

觉得有些古怪,我就去偷偷看了下那个房间。

一看,噢哟,有个女人死在房里!

我吓得腰都软了,没敢进入那房间。

我想这事要立即向警方报告。

但是她屋里的电话无法使用。

所以我只得到附近的公用电话处去通报。

R时间我记得很清楚,是下午2点。

逃走的男人,就是站在那里的被告,完全没错。

(R《解剖报告》)

<证言结束>

证言结束后又得到证物《案发现场的停电记录》,之后就开始由律师进行“询问”,在“时间我记得很清楚,是下午2点。”这句出现时按R

键进行“举证”,选择证物《死者的解剖报告》(注:在以后的证言中如果看到某句前带有“R”字样就代表在询问中在此句“举证”;出

现“L”字样就代表在该句按L键进行“威慑逼问”,字母后面出现的数字代表出现问题时的选项代号;如字母出现在句末则表示该动作在第

二轮询问中使用,因为如果在一轮证言询问下来没有找出疑点可进行重复询问)。控方提出“反对”但遭审判长“驳回”。然后证人开始对

“发现尸体的时间”进行作证。

<证言2>

发现尸体的时候,我是听到时间的。

那声音象是电台报时………………大概、是电视里的报时吧。

啊、但是、如果是报时,不可能相差2个小时的。

R我想很可能是被害人在看录像什么的吧。

我听到后,就以为当时时间是2点。

对不起,给大家添麻烦了…………

(R《停电记录》)

<证言结束>

这次反驳之后,证人开始陷入恐慌,为了圆谎,又开始对“听到时间”作证。

<证言3>

果然是搞错了,不是“听到”时间而是“看到”的!

现场不是有一个座钟吗?

R瞧,就是凶手用于击打的那件凶器。

大概、看了它我才知道时间的……

(R《思考者摆设》)

<证言结束>

到此时方知原来凶器《思考者摆设》原来是个“座钟”,审判长认为证人的证词无误,此时成步堂提出证人的证言“还有问题”,证人说过

未进入房间,但却知道《思考者》是个钟,而且这个钟需要拿在手里把玩过才能知道,所以提出“证人当时进入过房间”的结论,控方提出

“反对”,证人也气急败坏的把假发摘了下来扔在了成步堂的脸上,审判长要求成步堂为刚才的假设提出“证明”,成步堂提出要证明这点

只需要“让钟报时”就可以了。当钟报出时间为“09:25”时,成步堂向控方问得现在的准确时间为“11:25”,证实了钟“慢了2个小时”,

但证人不服,向成步堂提出了一个疑问“这个钟在案发时是否已经慢了?”成步堂大汗,无法回答,正当审判长宣布对证人的询问结束之时,绫里千寻及时地制止了他,并向成步堂提议“逆转思维”,考虑“钟为何会慢2个小时?”成步堂考虑之后得出结论,说有件证物可以证明“当时钟已经慢了2个小时”,向审判长提交证物《护照》,并说明了理由。证人听后口吐白沫,昏倒在地。至此本案告终,宣布被告人矢张

政志“无罪”!事后,矢张认为自己被别人玩弄了感情,但成步堂向他提交了《思考者》,称被害者还爱着他,矢张想了想之后,将《思考者》赠送给了绫里千寻。成步堂与千寻离开法院,一起回去,可谁也没想到,这会是他们两个人的最后一面

第二话逆转姐妹

千寻与妹妹通过手机约定晚上9点在律师事务所碰头,将某个案件的重要证据暂时交由妹妹保管。

(9月5日 20:57绫里法律事务所)

一个神秘的男人为了夺走那个重要的证据,潜入绫里法律事务所,并将绫里千寻杀害。

(9月5日 21:08绫里法律事务所)

从外面归来的成步堂发现屋里有血的味道,急忙冲进所长室,看见屋里一片狼藉,一个少女抱着千寻的尸体哭泣,嘴里喊着“姐姐”,不久

便昏倒在地,成步堂将她抱到会客厅的沙发上让其休息,自己对现场进行调查(注:现场场景较大时可通过L键切换场景)。

调查尸体得到证物《凶器·思想者座钟》(怎么又是这玩意儿,真是不祥之物呀)以及《玻璃的碎片》之后,在尸体旁多出一张纸条,调查

可得到证物《写有血字的购物发票》。按L键切换场景,调查电话,发现电话被毁坏,这时窗外对面的旅馆里有女人惊叫,并看着这边,意识

到对方在报警,成步堂离开了所长室。回到客厅发现,沙发上的少女不见了,这时少女突然出现在成步堂面前,成步堂向其询问名字,得知

少女名叫“绫里真宵”,想起刚才在尸体旁捡到的纸条上写着同样的名字,于是成步堂将纸条“指证”给女孩看,女孩大吃一惊。正在此时,

门外警笛声响起,一群警察冲了进来,带头的是一个名叫“系锯圭介”的刑警,称对面旅馆有人报案这里发生了命案,然后走进现场进行调

查。没过多久,系锯刑警怪叫着冲出来,将《写有血字的购物发票》拿给二人看,得知血字的意义之后,将名为“绫里真宵”的女孩紧急逮

捕。成步堂也随其回警局作了笔录,直到黎明时分才从警局出来,但为了调查千寻的死,一到探监时间,成步堂就去探望了绫里真宵。

(9月6日 09:07拘留所会面室)

见到真宵时她很憔悴,并拒绝了由成步堂担任辩护律师,与其交谈后可以得到证物《真宵的字条》,同时真宵给了成步堂一个地址,要成步

堂按地址找到某个律师为其辩护,成步堂选择“接受请求”之后离开了拘留所。

(9月6日某时间绫里法律事务所)

回到事务所后,一群警察正在展开调查工作,找到系锯刑警,交谈后得到证物《绫里千寻的解剖报告》,并得知法庭上的对手是“御剑怜侍”,

一个为将犯人判为“有罪”而不择手段的恶劣的检控官。将《真宵的字条》出示给系锯刑警可以得到证物《真宵的手机》,搜集完情报后,

正准备离开,系锯刑警无意间把目击证人的消息透露给了成步堂。

(9月6日某时间坂东饭店 303室)

一进房间,名叫“松竹梅世”的女人迎上前来,寒暄了几句后跑去化妆(居然还有心情化妆?!),趁此时调查一下整个房间,刚准备调查

开着的抽屉,梅世跑出来制止,显然里面有见不得人的东西,但现在无法调查。向她询问绝对是白费心机,没办法只好离开。

(9月6日某时间星影法律事务所)

来到星影法律事务所,发现律师不在,刚准备离开,听到一声咳嗽,名叫“星影宇宙之介”的老头走了出来,向她提出为绫里真宵辩护的请

求后,星影律师脸色一变,拒绝了请求。与其交谈了一下,得知这件案子一般的律师是不会答应辩护的,追问原因却被其搪塞了过去。看来

只好由成步堂挑起这重担了。

(9月6日 15:42拘留所会面室)

见到真宵后,无奈的告诉她星影的决定,真宵感到很沮丧。与其交谈之后会得知曾经害其母亲身败名裂的男子名叫“小中”,这时时间已近16点,公家即将为真宵指派律师,成步堂义无反顾的决定为真宵进行辩护。真宵感到吃惊,问成步堂为何愿意帮自己,成步堂说“因为我是你的朋友,我不能丢下你不管!”感激之余,真宵接受了成步堂为其辩护。这是成步堂想到在坂东饭店那不自然的一幕,于是决定再一次深入调查。

(9月6日某时间坂东饭店 303室)

来到梅世的房间,梅世正在沐浴,遇见了打扫房间的服务生,与其对话后得知有个名叫“小中”的男人打电话给梅世,感觉有点蹊跷。再次

调查那个开着的抽屉,在里面意外的发现了《窃听器》,将其放入口袋,收归为证物。这时梅世沐浴完毕,成步堂快步离开了饭店“明天,我们法庭上见!”

(9月7日 10:00地方法院第1法庭对手:御剑怜侍)

开庭后,审判长请御剑作了一下案情描述,之后,第一位证人——系锯圭介刑警入庭。系锯刑警用俯视图向法庭作了一下简单的案情分析,

同时《现场俯视图》被作为证物记录在“法庭纪事”中,然后系锯刑警开始为“逮捕真宵的理由”作证。

<证言1>

接到电话举报说有案件发生,自己立即赶到了现场!

当时有2个人在事发现场。

被告绫里真宵和律师成步堂龙一。

自己毫不犹豫的逮捕了绫里真宵!

L其理由,是因为有举报者的目击证词!

这个举报者目击了绫里真宵犯罪的那一瞬间的说!

<证言结束>

成步堂找不出证言中的“矛盾”,真宵丢了张纸条给成步堂,叫其使用“威慑”(L键)来动摇证人。这一招果然有效,系锯刑警犯错误后重

新更改了证词。

<证言2>

自己确认了嫌疑犯后,立即着手进行现场调查。

并且在尸体旁发现了一张小纸片!

上面明显的有“真宵”几个血字!

化学分析后,这血确实是被害人的!

而且被害人的手指上也有血迹的说!

R被害人临死前,写出了凶手的名字的说!

怎么样?这就是“确凿无误的证据”的说。

(R《解剖报告》)

<证言结束>

揪出系锯刑警的错误之后,御剑立即提出“反对”,理由是《解剖报告》有误(怎么可以这样的说!!),因此证物《解剖报告》的数据更

新。御剑出言讥笑,成步堂只能无奈的“怪自己不好”。之后,御剑请梅世入庭作证。梅世一入庭就乱送秋波(真是个荡妇!)搞得法庭大

骚动,被审判长严厉训斥。然后,梅世开始为“事发当晚目击到的情况”作证。

<证言3>

L1当天夜里9点左右,梅世我瞧了一下窗外。

真想不到!正好看到有个长发女人在、在被人袭击!

L22袭击她的就是站在被告席上的那个小女孩!

女人避开袭击后,一时逃开了。

那女孩追上去,下了重手……!

然后那女人就……啊——

那女人就这样……颓然倒下……

……就这些。梅世我看见的就·是·这·些。

<证言结束>

在成步堂的一再追问下,梅世犯了很严重的错误,被迫重新作证。

<证言4>

梅世我连细节都看得清清楚楚的!

被害的女人躲过了最初的攻击后,往右面逃去。

然后穿和服的女孩子追了上去……

用手里的凶器砸向她!连凶器也看清楚了!

R21R1R2RR2是个钟,钟。……好像是个座钟?样子像个“思考者”!

……怎么样?这样就清清楚楚的都看见了!

(R《思考者座钟》《真宵的手机》《思考者座钟》《窃听器》《真宵的手机》)

<证言结束>

经过一连番的反驳,梅世陷入疯狂状态,立即翻脸,可接下来却发生了意想不到的事,梅世有“不在场证明”,没办法只好“传唤服务生”

来进行询问。

<证言5>

我在坂东饭店担任服务生长。

大概是夜里8点刚过吧,梅世小姐打来电话。

L要我们9点钟准时送冰咖啡过去。

L所以我9点钟准时将冰咖啡送了过去。

L我确实将冰咖啡亲手交给了那位女士。

<证言结束>

询问结束后,没有任何有用价值的线索,就在服务生就要离开时,成步堂“还不认输”,又问了最后一问题——“铺床”,这一问终于找到了突破口,证明梅世房里住着“2个人”,而且“和梅世同住一屋的另一个人”案发时却没有“不在场证明”!为此审判长宣布休庭,择日再审。

(9月7日 14:04地方法院被告人第1候审室)

在候审室中作了简短的总结,成步堂赶到拘留所,得到《梅世的证词》作为证物(第二回终)

(9月7日 15:11拘留所会面室)

来到会面室,与梅世交谈了一下,根本无法沟通,只好暂时离开会面室。

(9月7日某时间星影法律事务所)

来到星影法律事务所,发现那幅很大的画不见了,桌上留有2张照片,拿取《DL6号事件资料2》作为证物,然后离开。

(9月7日某时间坂东饭店 303室)

和服务生聊了一会儿,然后出示《DL6号事件资料2》给他辨认,得知就是与梅世同住一屋的男子,并得到《服务生的宣誓书》作为证物。

(9月7日某时间拘留所会面室)

再次与梅世交谈,并给他看了《服务生的宣誓书》,终于问出了“那个男人”的事,得知该男子名叫“小中大”(极其怪异的名字),是

她的上司,并得知了《小中文化社》的地址。现在该见见这位“幕后人物”了。

(9月某日某时间小中文化社社长室)

刚来就被这个叫“小中大”的男人吓了一跳,其狂妄的语气真得让人很不爽!首先调查一下那张超大的画,很明显那是那个老律师星影的。

与小中交谈一下,结果在问到这幅画“什么时候得到的”之时,小中再次狂妄的说话,并痛殴了成步堂。这使得他的嫌疑更大,似乎星影律

师知道他的事,于是决定去问问那个老头。

(9月某日某时间星影法律事务所)

那老头居然没注意到成步堂的出现,假装咳嗽了一声后,回过神来,与其交谈到小中时选“那幅画”和“敲诈者与被敲诈者”得知了事情的

真相,据说千寻一直在搜集小中的罪证,于是决定去翻翻。(在此将《DL6号事件资料2》还给星影)

(9月某日某时间绫里法律事务所)

回到事务所,调查书架,会发现3个档案,而且奇怪的是唯独关于小中的档案被人拿走了。只留下一张某政治家自杀的《新闻纪事》能够作为

证据(在S档案里),于是拿着这个决定再去小中那里一次。

(9月某日某时间小中文化社社长室)

再访小中,将《新闻纪事》交给他看看,并指控小中在“敲诈”,当小中要赶成步堂走时,成步堂提出“抗议”,并声明自己的立场以及见

解,小中立即致电检察局长,派人以“杀害绫里千寻”的罪名将成步堂逮捕!

(9月8日 15:37拘留所会面室)

再次见到真宵,她已经出狱了,成步堂向她诉说了一切,真宵要求帮忙,选什么都可以,反正只是“开开玩笑”,成步堂要求真宵明天到法

庭上来,然后要与小中一决胜负!(第三回终)

(9月9日 09:52地方法院被告人第1候审室)

在候审室碰上了御剑向成步堂宣战,成步堂决定自己为自己辩护,一场生死决斗即将展开!

(9月9日 10:00当地法院第1法庭对手:御剑怜侍)

在御剑简短的案件评论以后,御剑会直接要求证人入庭作证,这时问不问他上次不来的原因随便,对审判没啥关键作用。小中一入庭就开始作

证。

<证言6>

那时正好是9点左右吧。

我坐在窗边Reading文件,就是读文件。

这是窗外响起什么物体的声音!

我吃了一惊,看了一下对面的大楼。

正好看见1个刺猬头发型的男人在袭击1个长发的女士!

不用说,这男人就是你,Mr.律师!

我把梅世君也喊来了!她看了也吃了一惊!

LR3被害人,嗯……拼命的躲开,你紧追不放!

Just fit!……就这样The end。

(R《梅世的证词》)

<证词结束>

举证《梅世的证词》后,在俯视图上指出小中的位置,点在“犯”上。御剑会提出“抗议”,小中这时推翻证词重新作证。

<证言7>

梅世君的证词是正确的。……当然我的也是。

你袭击那女士时,她首先逃往左边。

然后你狠狠地砸了她。……这是我看到的部分。

你追上去后,对她下了毒手。

……这是梅世君看到的部分。

R就是说你砸了被害人2次,怎么样?

你想起来了吧,Mr.律师……!

(R《解剖报告》)

<证言结束>

举证后,御剑要求休庭遭成步堂“反对”,全场旁听也一致认同!小中无奈只好继续作证。

<证言8>

LR嗯,怎么说呢,听到那东西倒下的声音,我才看了下对面的窗户。

接下来的瞬间,Miss千寻往左边逃去!

凶手……你,想砸她,她……躲开了你的袭击。

……然后,她改变了方向,往门口那儿逃去!

你追上后“砰”的一声砸中了她!.

(R《现场俯视图》)

<证言结束>

到此处原以为可以接近胜利,可成步堂把御剑给忘了!结果功亏一篑!又让小中钻了空子!让他得以重新作证。

<证言9>

L那时,嗯,是9月初,大概是事件发生的前一个星期。

L我潜入绫里法律事务所。

L当然是为了去安装窃听器。

L那时我的确看到了那盏玻璃制的台灯。

(R《发票》)

<证言结束>

一轮询问下来,成步堂无法找到“矛盾”所在,正欲放弃,听到了熟悉的声音,绫里千寻的声音!!然后突然昏倒在地。

(9月9日某时间地方法院被告人第1候审室)

苏醒后的成步堂对眼前的事实无法相信,真宵利用灵媒召唤了绫里千寻的魂魄,千寻告诉了成步堂出奇制胜的“秘诀”,就是那张《写有血

字的发票》,成步堂大惊,悟出了千寻的用意,怀着自信满满的心态再次回到了法庭上。(证物《写有血字的发票》数据更新)

(9月9日 13:16地方法院第1法庭)

回到刚才的证言中,成步堂揪出了小中的致命错误。小中至此完全陷入疯狂,但由于御剑的“反对”,小中再次得救,在危急时刻,千寻喝

止住小中,并交给了成步堂《千寻的笔录》作为证物要求其大声读出来,小中极度恐慌,千寻趁势加以威慑,终于逼小中招认了一切罪状。

(9月9日 14:24地方法院被告人第1候审室)

回到候审室,千寻为成步堂庆贺得到“无罪”宣判,同时约定晚上9点在事务所见面。

(9月9日 21:02绫里法律事务所)

意外遇见了真宵,她说千寻将事务所拜托给了成步堂,以后“绫里法律事务所”将改名为“成步堂法律事务所”,而真宵将会以助手的身份

协助成步堂,千寻的魂魄也出现祝福二人

三、逆转裁判2逆转马戏团剧情攻略中文的!!

第三话逆转马戏团

(12月26日 20:12立见马戏团帐篷前)

与真宵、春美一起观看马戏。结束后,春美向成步堂献上新年祝福,但谁也不会想到,成步堂的这个新年将会笼罩在杀人案的阴影下。

(12月28日 09:12成步堂法律事务所)

因为要进行年底大扫除,事务所停止营业了。可刚准备动手打扫,真宵就打来一通电话,称马戏团出了命案,嫌疑犯是魔术师马克思·加拉库蒂加,命令成步堂火速赶往拘留室与其碰头,商量为马克思的辩护事宜。

(12月28日 11:19拘留所会面室)

根本没弄清楚自己处境的马克思在成步堂面前张扬跋扈,看来得给他泼点冷水让他醒醒(出示《律师徽章》),跟他聊完所有的话题之后,他终于明白自己的处境,要求成步堂为其辩护。那么现在就开始着手调查案件的真相吧。

S与团长的会面

(12月28日某时刻立见马戏团正门前)

(12月28日某时刻立见马戏团宿舍前空地)

遇到系锯刑警,与他对话(并出示相关的“人物档案”)可以得到证物《现场照片》《马克思的礼帽》。

(12月28日某时刻立见马戏团正门前)

(12月28日某时刻立见马戏团帐篷内)

刚进帐篷,成步堂就被突如其来的一只猛虎吓晕了,之后训练这只猛虎的猛兽使米莉卡走了出来。与她多交流交流吧。

(12月28日某时刻立见马戏团帐篷内团长室)

调查墙上的《马克思的海报》以及桌上的文件袋可以得到《马克思的合同》。

(12月28日某时刻立见马戏团帐篷内)

(12月28日某时刻立见马戏团正门前)

遇到一个名叫“木住勉”的腹语术师,和他说话特累人。

(12月28日某时刻立见马戏团宿舍前空地)

(12月28日某时刻立见马戏团宿舍1楼托米的房间)

遇见一个喜欢一个人傻笑的小丑先生,和他交流一下。得到《马戏团俯视图》

(12月28日某时刻立见马戏团宿舍前空地)

(12月28日某时刻立见马戏团正门前)

(12月28日某时刻立见马戏团帐篷内)

(12月28日某时刻立见马戏团帐篷内食堂)

调查地上的《破碎的果汁瓶》。

(12月28日某时刻立见马戏团帐篷内)

(12月28日某时刻立见马戏团正门前)

(12月28日某时刻拘留所会面室)

K与团长的会面:《马克思的合同》《碎瓶子》《人物档案·木住勉》

(12月28日某时刻立见马戏团正门前)

(12月28日某时刻立见马戏团帐篷内)

(12月28日某时刻立见马戏团帐篷内团长室)

调查奖杯橱窗得到《人偶·利路》

(12月28日某时刻立见马戏团帐篷内)

(12月28日某时刻立见马戏团帐篷内食堂)

见到勉,将《人偶·利路》还给他,再和他交流(绝对气死)。

(12月28日某时刻立见马戏团帐篷内)

被一只《贼猴儿·鲁萨》偷走了《律师徽章》。

(12月28日某时刻立见马戏团正门前)

(12月28日某时刻立见马戏团宿舍前空地)

(12月28日某时刻立见马戏团宿舍1楼托米的房间)

像小丑询问《鲁萨》的事,他会带成步堂去3楼的宿舍。

(12月28日某时刻立见马戏团宿舍3楼阿库罗的房间)

调查沙发找回《律师徽章》,得到《戒指》。(第一回终)

(12月29日 09:43地方法院被告人第5候审室)

众人调整一下紧张的情绪,准备开庭。

(12月29日 10:00地方法院第2法庭对手:狩魔冥)

狩魔冥发表完审判宣言后,系锯刑警出庭为案件作简单描述并作证。

<证言1>

L案发当夜,大雪一直下到21:40。

L那天夜里,马戏团全员集中在帐篷里彩排节目。

L当夜22点彩排结束后就解散了。

L案件是在22:15于宿舍前的空地上发生的。

L3死者扑倒在一个很大的木箱上身亡。(得到《木箱》《胡椒瓶》)

L死因是遭重击导致颈骨骨折而死。

<证言结束>

证言结束后得到《解剖纪录》,询问结束后,系锯刑警离开法庭,换上那个木偶出庭作证。

<证言2>

彩排结束后我和小丑一起出了帐篷。

在宿舍前分手后,我一直呆在空地前边。

就是这样,后来马克思那家伙从我面前走过,朝空地那里去。

路过的只有那家伙,凶手肯定是他!L3R

LR后来警察来了,我才知道出事了。

(R《人物档案·米莉卡》《人物档案·立见七百人》)

<证言结束>

<证言3>

不就是求个婚,有什么好大惊小怪的。

L2老子有礼物要送给米莉卡。

(追加)老子要送他订婚戒指!

那东西就一直在老子的口袋里装着。

当然,那天晚上也带了…………

R2结果没送成,到现在都还装着。

(R《戒指》)

<证言结束>

<证言4>

我承认我是在等米莉卡。

不过我也敢肯定那家伙绝对去过空地。

是我到达那里大约5分钟后的事情。

R3R我和他说“晚上好”那混蛋居然不理我!

反正那家伙就是马克思,绝对错不了!

老子看得清清楚楚的,那家伙庸俗的3点式!

(R《碎瓶子》《人物档案·立见七百人》)

<证言结束>

木偶的证词只能证明有人去空地,但不能证明那就是被告。所以审判长宣布休庭10分钟让狩魔请出下一位证人。(第二回终)

(12月29日 11:54地方法院被告人第5候审室)

整理一下目前审判的情况。

(12月29日 12:06地方法院第2法庭)

小丑托米出庭作证,一上来就废话连篇。

<证言5>

案发当夜,彩排结束后我就直接回宿舍了。

那天实在累得可以。

L2躺下之前,下意识的看了一下窗外。

L(追加)窗外吵闹大作,所以就看了一下。

我看到2个人影,虽然距离有点远。

但是,那正是团长和穿着披风的马克思!

L2转眼之间,马克思就把团长给打翻在地了。

<证言结束>

<证言6>

虽然距离有点远,可是那就是马克思!

因为我看到了那庸俗的标志。

R礼帽、黑披风,标志全都齐了。

脸形也像,肯定就是那男的没错。

披风随风摆动,没看清拿了什么。

(R《马克思的海报》)

<证言结束>

<证言7>

绝对错不了,还是那句话,他根本就没戴什么白玫瑰!

不过其他的标志绝对是没错的。

尤其是那顶礼帽,我是见过的。

RR直到离开现场后还一直戴着!

(R《马克思的礼帽》《现场照片》)

<证言结束>

<证言8>

没错,这是“托米看到了!”的转折点。

刚才的证言里全都是事实。

我看到了团长倒下去,马克思就站在旁边。

虽没有白玫瑰,但还是戴了礼帽。

后来我看到那家伙他……

……这可是真的哦!

那家伙他飞起来了,飞到空中去了,呼啦啦地……!

……然后就消失在黑暗的空中了!

所以根本没什么脚印,……因为、他是飞走的。

<证言结束>

小丑的一段荒诞的证言(但“证言就是真相”)之后,法院休庭。

(12月29日 14:33地方法院被告人第5候审室)

总结一下审判的结果。(第三回终)

(12月29日 15:03成步堂法律事务所)

随便与真宵交流一下。

(12月29日某时刻拘留所会面室)

随便与他交流一下。得到《颁奖照片》

(12月29日某时刻立见马戏团正门前)

看见利路和勉,随便交谈一下。

(12月29日某时刻立见马戏团宿舍前空地)

遇到系锯刑警,可怜的人哟~

(12月29日某时刻立见马戏团正门前)

(12月29日某时刻立见马戏团帐篷内)

(12月29日某时刻立见马戏团帐篷内食堂)

与小丑交流,得到《马克思胸像的照片》《纸条》。

(12月29日某时刻立见马戏团帐篷内)

(12月29日某时刻立见马戏团正门前)

(12月29日某时刻拘留所会面室)

出示《纸条》得到相关情报。

(12月29日某时刻立见马戏团正门前)

(12月29日某时刻立见马戏团帐篷内)

(12月29日某时刻立见马戏团帐篷内团长室)

调查燕尾服,拼接《纸条》。

(12月29日某时刻立见马戏团帐篷内)

(12月29日某时刻立见马戏团正门前)

(12月29日某时刻立见马戏团宿舍前空地)

系锯刑警突然逃跑,狩魔出来再次勾起成步堂与御剑之间的痛苦回忆,成步堂向狩魔宣战!

(12月29日某时刻立见马戏团宿舍3楼阿库罗的房间)

与阿库罗交谈。

S关于轮椅

(12月29日某时刻立见马戏团宿舍前空地)

(12月29日某时刻立见马戏团正门前)

(12月29日某时刻立见马戏团帐篷内)

又一次被老虎吓着了……从米莉卡处得知《纸条》是被人放进她的衣袋里的。

(12月29日某时刻立见马戏团帐篷内食堂)

与小丑交谈。

S所谓“那件事”是?

(12月29日某时刻立见马戏团帐篷内)

(12月29日某时刻立见马戏团正门前)

(12月29日某时刻立见马戏团宿舍前空地)

(12月29日某时刻立见马戏团宿舍1楼托米的房间)

遇到猴子鲁萨,从它那里抢回《演出服》。

(12月29日某时刻立见马戏团宿舍前空地)

(12月29日某时刻立见马戏团正门前)

(12月29日某时刻立见马戏团帐篷内)

将《演出服》还给米莉卡,得知关于《莱昂》的消息。

(12月29日某时刻立见马戏团帐篷内食堂)

K所谓“那件事”是?:《莱昂》《人物档案·阿库罗》

(12月29日某时刻立见马戏团帐篷内)

(12月29日某时刻立见马戏团正门前)

(12月29日某时刻立见马戏团宿舍前空地)

(12月29日某时刻立见马戏团宿舍3楼阿库罗的房间)

K关于轮椅:《莱昂》《人物档案·巴特》《人物档案·米莉卡》《纸条》

阿库罗向成步堂出示《巴特的头巾》,但被赶来的狩魔夺走。(第四回终)

(12月30日 09:41地方法院被告人第5候审室)

米莉卡和托米的到来让马克思感到意外。另外今天审判的对手心理素质很高,看来将会有一番苦战。

(12月30日 10:00地方法院第2法庭)

“钢丝上的法庭”正式上演,阿库罗出庭作证。

<证言9>

晚上22点过一点,我正躺在床上休息。

这时,窗下传来“咚”的一声巨响。

过了一会儿,有人从窗外飞了过去。

L2R32是马克思·加拉库蒂加的背影。

当时我还以为是个梦……

(R《马克思的礼帽》)

<证言结束>

指出阿库罗案发时的位置:“阿库罗的房间”,接下来开始为阿库罗杀害团长“提出证物”:《马克思的胸像》,成步堂提出阿库罗行凶的方法,但狩魔抓住“阿库罗的身体条件”大作文章。

<证言10>

说得没错,我要抱起个胸像什么的还是能拿起来的。

我有锻炼过上半身,而且上半身也没有受伤。

不过抱着胸像从窗外探身出去是不可能的。

我的下半身根本一点力气都没有。

R21RRRR所以也不可能知道团长的位置。

我无法扔下胸像的,这么说你明白吗?

(R《大木箱》《鲁萨》《马克思的胸像》《人物档案·立见七百人》《马克思的礼帽》)

<证言结束>

在一连串的举证之下,阿库罗行凶的过程终于浮出水面,但狩魔又企图从“作案动机”上来刁难成步堂,法庭休庭10分钟,让证人来回答这个问题。(第五回终)

(12月30日 14:17地方法院被告人第5候审室)

马戏团的艺人们纷纷给马克思送来牛奶,马克思感动万分。同时,系锯刑警瞒着狩魔将重要证物《巴特的头巾》交给了成步堂。“判决的走向,将会在最后一瞬间决定”。

(12月30日 14:27地方法院第2法庭)

阿库罗再次开始作证。

<证言11>

很小的时候,我们兄弟俩就被双亲抛弃了。

后来就被带到了立见团长的马戏团里。

阿库罗巴特从9岁起就开始演出了。

……很想报答团长的大恩,为此才活了下来……

<证言结束>

当审判长问及“是否询问”时,显而易见“根本没有必要”,因为阿库罗“没有杀害团长的动机”,因为阿库罗想杀的是《人物档案·米莉卡》!而阿库罗对米莉卡怀有杀意的证据就是《纸条》。成步堂爆出了一大惊人内幕,阿库罗想杀米莉卡,但被团长发现后,团长为了自己可爱的女儿,选择由自己当替罪羊。事情的起因成步堂“当然知道”,就是“半年前的彩排事故”!《纸条》上写的“决定性的证据”就是《胡椒瓶》,而被米莉卡“杀害”的就是阿库罗的弟弟——《人物档案·巴特》!而且巴特被莱昂咬伤也“不是单纯的偶然事故”,因为《巴特的头巾》。而阿库罗用来行凶的凶器此时就在“法庭上”“证人席”!所以,一开始“不用要求搜查其住宅”。面对铁的事实,阿库罗终于低头认罪。成步堂的胜利再次赢得满堂喝彩。

(12月30日 16:27地方法院被告人第5候审室)

回到候审室,众人为马克思庆祝新生,米莉卡终于知道了事情的真相而放声大哭,认为阿库罗还未原谅自己,成步堂说“不是这样的”,阿库罗的意思是在等待《人物档案·巴特》的醒来。

(????????机场候机室)

系锯刑警与一个男子正在通电话,而这个男子就是已经“选择死亡”的御剑怜侍………………(第三话终)

就是这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