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疆政采云和电子卖场是一个平台吗

不是。新疆政采云和电子卖场不是同一个平台。它们是两个独立的平台,分别提供不同的服务和产品。新疆政采云是新疆政府为了促进政府采购和企业采购的信息化、规范化和透明化而推出的一种电子采购平台。主要服务于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提供公开、公正、公平的采购环境,方便采购人员进行采购流程管理和采购信息发布。电子卖场是一个综合性的B2C电商平台,提供各种商品的在线购买和交易服务。用户可以通过电子卖场平台选择心仪的商品,完成在线支付和配送等流程,方便快捷。

二、新疆政府采购网怎么上传供应商商品图片

新疆政府采购网上传供应商商品图片的步骤如下:

新疆政采云,新疆政采云和电子卖场是一个平台吗

1.在电脑上建立一个文件夹,作为上传商品的图片储存地。

2.登录政采云网站,选择供应商登录,输入账户密码登录。

3.点击左侧菜单栏中的“商品管理”,选择“图片管理”。

4.在右侧的“商品图片”栏中点击“上传图片”,选择需要上传的图片并点击“确定”。

5.上传成功后,系统会提示“上传图片成功”。

新疆政采云,新疆政采云和电子卖场是一个平台吗

6.如果需要修改或删除已上传的图片,可以在左侧菜单栏中的“商品管理”中选择“图片管理”,在右侧点击“编辑”或“删除”按钮进行操作。

通过以上步骤,就可以在新疆政府采购网上传供应商商品图片。

三、政府到政采云怎么采购

一、直接订购流程(20万元以下)

采购人:

采购计划(采购计划申请),特别注意:组织形式:分散采购,采购方式:其它-定点采购-直接定购。填写正确后提交,采购人需要进行审核,审核后提交归口科室审核,归口科室审核后提交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核,审核后采购计划可以使用。

采购人根据已申请的采购计划在【定点服务】中的【采购计划】-【新增联系单】,出现新建联系单页面,注意选择(直接订购或二次竞价)点击【确定】,填写服务地点是额敏县,选择【供应商】后,出现【下单】界面,点击【下单】,出现下单界面,填写相关内容,添加采购计划,选择已申请的采购计划,填写使用金额,点击提交审核。

采购人在【联系单审批】中审批该联系单后,系统将自动生成采购公告并发在新疆政府采购网。

供应商:

供应商在【电子专场】-【通用定点】-【联系单】中处理采购人发来的联系单,点击【接受并创建合同】,出现是否创建合同,点击【确定】,点击【合同】,点击【办理】,按照要求填写相关内容,点击【生成合同】,合同无异议,点击【保存】,点击【返回】后,点击【提交】提示确认提交合同,点击【确定】,系统将自动生成成交公告并发在新疆政府采购网。

采购人:

供应商点击提交合同后,采购人在【定点服务】中可以看到供应商提交的合同,点击合同确认,输入【本次使用金额】,点击【提交】,选择审核人,点击【确定】,点击【合同审批】,点击【审批】,进入页面后,点击【审批】,并上传双方签字盖章的合同、发票、验收单,点击【确认】。合同中【待验收】标签中,确认验收单

二、二次竞价流程(30万元以下)

采购人:

1、采购人点击采购申请,新建采购计划,发起联系单,填写业务类型、预算金额、交易方式选择二次竞价,点击确定

2、在联系单创建页面,填写联系单信息,带“*”的为必填项。

【填写注意事项】

关联本次需要使用的采购计划;是否需要关联采购计划根据区划财政要求而定。

如有采购需求或对供应商的要求可填写在“备注”栏。

附件可上传项目概要、联系人、工期、材料清单、报价要求等信息。

选择需求类型,填写数量和单位。

如单位配置了联系单审批,选择审批人后点击【确定】,提交后,状态为审批中,联系单流转至审核人审批。

3、如配置了联系单审批流程,则状态为“审批中”。

4、联系单审批(可配置)

如联系单需审核,需在系统管理-权限管理-流程模板中添加审核节点。

菜单路径:用户中心—定点服务—通用定点—联系单审批

1)审核人在“联系单审批”页面,点击【审批】进入联系单审批详情页面。

2) 审核联系单信息,审核信息无误选择“同意”,联系单在“全部”标签页中显示状态为“已审批”。

3) 如选择“不同意”,该联系单在“全部”标签页中显示状态为“审批退回”。

4)审核通过后,在“全部”标签页下,该联系单显示状态为“待发布”。

5、补充竞价信息

联系单审核通过后,需补充竞价信息,供应商根据竞价信息进行报价。

菜单路径:用户中心-定点服务-通用定点-联系单

1)在“二次竞价”标签下,联系单状态为“待发布”,点击【补充竞价信息】。

【填写注意事项】

选择竞价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竞价时长不能少于上面文字提示的时长。

邀请参与供应商;手动/抽取的供应商数量不能少于上方数量要求;随机抽取的供应商不能删除。

如需专家评审的选择包含技术分的评分模板,要对技术分进行拆分。同时要录入选择专家,在评审专家栏点击“手动录入专家”录入专家名单。评分标准中不包含技术分的可跳过此步骤。

完成后点击发布。

2)联系单-二次竞价中,状态显示为“已发布”,竞价开始时间到了之后,在联系单-二次竞价标签下的全部里面显示“竞价中”。

6、评审结果录入(如评分标准中有技术分,需专家评分)

如果采购人选择的评分标准中有技术分(需要专家评分),采购人在供应商报价截止之后,需要代专家录入评审结果。

菜单路径:用户中心-定点服务-通用定点-联系单

1)在联系单-二次竞价中,选择状态为“待专家评审”的列表【评审结果录入】。

2)在“录入结果”中依次选中专家,填写各供应商的各项评分,录入所有专家及所有供应商的评分结果后,上传评审结果附件,点击右上角【发布】按钮。

3)联系单在“二次竞价-我的待办”标签页下显示状态为“待成交”;到竞价开始时间后在联系单-二次竞价标签下的全部里面显示“竞价中”。

7、确认结果

竞价截止时间到了之后或专家评审结果录入后,采购人可以确认结果。

菜单路径:用户中心-定点服务-通用定点-联系单

1) 在二次竞价-我的待办下,选择状态为“待成交”联系单【确认结果】按钮。

2) 查看供应商报价和方案后,如同意竞价结果,点击右上角【确认成交】按钮。

3) 如放弃结果,可点击右上角【取消结果】按钮,进入特殊事项环节。

4) 如果报价供应商数量少于财政设定的供应商数量要求,采购人无需确认系统将自动流标,联系单状态为“未成交”,流程关闭。

5)联系单-二次竞价标签下的全部中,状态显示“已成交”。

供应商

1、报价

采购人的联系单发布后,在竞价时间内供应商需要进行报价。

菜单路径:用户中心-电子卖场-通用定点-联系单

1)在“二次竞价”标签下,找到“待报价”状态的联系单【报价】;

2)进入报价详情页面;

【填写注意事项】

如接受交易,可查看采购人需求行及附件信息填写总价,总价不能超过预算价格;

上传相关的附件(如相关的图片、图纸、服务方案等);

提交联系单;

如不接受这笔交易,点击【不参与报价】按钮。

3)联系单在二次竞价-已报价标签页下显示状态为“已报价”,报价有效时间内,供应商可重新报价。

2、合同维护

由中标供应商起草合同,提交由采购单位确认合同。

菜单路径:用户中心-电子卖场-通用定点-联系单

1)在二次竞价标签“我的待办”,选择状态为“已中标”的联系单【生成合同】;

2)核对合同信息;

【填写注意事项】

核对收款银行账号;

可以上传线下纸质合同;

跟采购人沟通确认后,选择支付方式是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

生成合同,在在线编辑页面可补充合同相关信息,注意一定要填写好相关的服务条款,填写好合同信息后点击【保存】后再点击【返回】按钮,页面右上角会出现【更新合同】和【合同预览】按钮,可以继续对合同进行修改并可以直接预览;

提交合同,点击后会发给采购单位确认合同。

3)提交成功后,合同在全部标签页下,显示状态为“待采购人确认”。

采购人

8、确认合同

供应商起草合同后,由采购人审核合同。

菜单路径:用户中心—定点服务—通用定点—合同

1)在“我的待办”标签下,点击操作栏【办理】按钮,进入合同详情页面。

2)在合同详情页面,核对金额和合同内容,审核无异议【提交】;对合同有异议【退回供应商】修改。

【填写注意事项】

本次使用金额=合同金额,否则合同无法提交。

查看供应商填写的合同内容。

审核信息无误后,提交合同。

对合同内容已异议,退回给供应商修改。

3)审核通过后,合同状态为“审批中”。

9、审核合同

经办人合同确认后,需要进行内部审核。如果要取消合同审核环节,采购单位需在系统管理-权限管理-流程模板先关闭合同审核节点。

菜单路径:用户中心—定点服务—通用定点—合同审批

1)在“合同审批”栏页面,选择状态为“审批中”的合同【审批】。

2) 查看合同内容,审批通过选择“同意”,该合同在合同审批-全部标签页下显示状态为“签订完成(备案中)”。

3) 如选择“不同意”,该合同在合同审批-全部标签页下显示状态为“退回供应商”,由供应商进行修改合同内容。

4)合同审批-全部标签页下,合同状态为“签订完成(备案中)”,如果是内网导入的采购计划,采购人审核合同确认后合同状态为“备案中”,内网财政审核通过后,状态为“已备案”。

10、验收

经办人合同签订审批完成后,可以对货物或服务进行验收。

菜单路径:用户中心—定点服务—通用定点—合同—待验收

1)点击【验收】,在验收页面,可以选择全部验收,或者选择部分验收,如需部分验收,则取消【选择全部验收】的勾选,再在验收金额处填写本次验收部分的金额。

2)如选择全部验收,则直接点击右上角【验收】。在通用定点—合同—全部中,可查看状态为“·签订完成(备案中) ·已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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