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初中生可参加哪些社会实践活动
初中生可参加:
1、义工型:孤寡老人、社会福利、救助儿童、无偿**活动。
2、调查型:调查家乡、家庭、个人的问题。
3、环保型:组织初中生学习环保工人技能与体验,参观环保绿植单位。
4、法律法规:学习交警如何维护交通秩序等。
扩展资料
其它初中生可参加哪些社会实践活动:
1、参加一次爱国主义教育活动。通过参加一项“爱国百分百”寻宝大行动,参观各类纪念馆、展览馆、革命遗址、烈士墓,参加夏令营,观看一部爱国影视片,浏览“血铸中华”、“民族魂”网站等各种形式,接受一次爱国主义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
2、开展一次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立足实际,开展助老扶幼、助困扶弱、服务“三老、清捡垃圾、保护环境、公益宣传、秩序维护等各种形式的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做到既作贡献,又长才干。
3、为回报父母、长辈做一件实事。通过为父母、长辈做饭、洗衣、整理家务,或过生日、检查身体等多种形式,进行面对面、心与心的交流,学会体谅关心父母,切实接受家庭美德教育。
4、开展一次社会调查。通过对我县或学生所在社区、乡镇等经济社会发展现状进行一次调查,引导学生了解社会,培养热爱家乡的情感,增强与人沟通的能力。并要求每位参加活动的学生(或每个小队)撰写一篇调查文章。
5、读一本好书。通过读一本好书(科普读物、文学名著、童话、寓言或其它优秀文学作品均可),做一本读书笔记,写一篇读后感,培养良好的读书习惯,学会从书中汲取人类文明的优秀成果,提高自身科学素养和人文素养,提高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6、参加一项文体活动。引导学生有意识地拓展一项素质技能,参加一项文化或体育类活动,通过参加各种形式的文体活动,提高学生审美能力和身体素质,养成健康的生活方式。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六个一”实践活动
二、北京市初中实践活动管理服务平台官网地址
北京市初中实践活动管理服务平台官网地址:
北京市教委公布关于初中综合社会实践活动、开放性科学实践活动计入中考成绩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中指出,学生按规定完成1次初中实践活动计1分,合计50分。其中七、八、九年级每学年应完成10次综合社会实践活动,共30次,计30分;七、八年级每学年应完成10次开放性科学实践活动,共20次,计20分。
计分方法
学生按规定完成1次初中实践活动计1分,合计50分。
其中七、八、九年级每学年应完成10次综合社会实践活动,共30次,计30分;
七、八年级每学年应完成10次开放性科学实践活动,共20次,计20分。
初中实践活动成绩按照算术平均、四舍五入取整方式计入相关科目中考原始成绩,由市考试院中招办依据当年中考政策予以认定。
其中综合社会实践活动成绩除以三,分别计入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科目中考原始成绩;开放性科学实践活动成绩除以二,分别计入物理、生物(化学)科目中考原始成绩。
特殊情况学生如何计分
1.残疾学生可获满分
因身体条件无法完成活动任务的残疾学生,经学籍系统核实,班主任、校长签字确认后其初中实践活动成绩计满分。鼓励残疾学生积极参加力所能及的初中实践活动。
2.转学生计分方法
因户口进京、父母工作调动等原因由外省市转入学生,八年级第一学期初及以前转入的,其转入前应完成的初中实践活动须在转入后补足,按补足活动实际成绩计;八年级第一学期末及以后转入的,其相关科目中考原始成绩按卷面成绩(满分90分)乘以10/9计。
3.外省回京考生计分方法
在外省市就读回京参加中考中招的本市户籍学生相关科目中考原始成绩按卷面成绩(满分90分)乘以10/9计。
4.往届生计分方法
往届生相关科目中考原始成绩按卷面成绩(满分90分)乘以10/9计。此外,2015年之前(不含2015年)入学初中学生因休学、复学等原因需参加2018年中考的,其休学前应完成的初中实践活动须在复学后补足,按补足活动实际成绩计。
另外,其他特殊情况由学校审核、区教委核准报市教委备案后予以认定。
市教委表示,除上述特殊情况外,在已给予活动补足机会前提下,对无故未足额完成活动任务的学生按实际成绩计。因学籍管理不当、违规操作、虚假材料等造成的问题,将进行通报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初中生社会实践活动有哪些
初中生社会实践活动有如下:
1、环保类:“植树”“清扫公共设施”“社区宣传”等。
2、科普类:“参观学习科研机构”“动手小发明”等。
3、爱心类:“帮扶老人”“义捐灾区”“募集贫困儿童”等。
4、成长类:“义务劳动”“有偿打工”“团队协作活动”等。
5、立志类:“军训”“拓展训练”等。
6、义工类:孤寡老人、社会福利、救助儿童、无偿活动。
7、调查类:调查家乡、家庭、个人的问题,如:压岁钱的花法,调查后写个感想和感受;家里的过年和往年有何不同,钱多了没有,人多了没有,父母的变化,你的变化,家里的习惯都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