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广东电子发票开票流程

广东电子发票开票流程如下:

1.访问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官网,完成账号注册及实名认证;

广东国家税务电子发票(广东电子发票开票流程)

2.个体户使用自然人身份登录,企业使用企业身份登录;

3.登录后进入办税事项,选择普通电子发票开具;

4.点击新增发票,根据要求填写必要信息;

5.选择对应的业务所在地税务局;

6.录入付款方信息,包括企业名称、税号、银行账户等;

广东国家税务电子发票(广东电子发票开票流程)

7.填写收款人信息;

8.在开票项目中选择运输项目,并选择适用情况;

9.选择运输合同印花税;

10.开票完成后,电子发票将保存在平台上,供查询、打印和下载使用。

电子发票的基本概念:

1、电子发票的定义:电子发票是指以电子方式存储的发票信息,具有法律效力、财务凭证功能的电子凭证;

2、电子发票的特点:电子发票具有不易伪造、便于保存、易于传输和处理等特点;

3、电子发票的类型:根据使用场景和开票主体,电子发票可以分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等;

4、电子发票的使用范围:电子发票适用于各种商品销售、服务提供等交易活动;

5、电子发票的法律效力:电子发票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可以作为税务申报和财务核算的依据。

综上所述,广东电子发票的开票流程包括访问官网注册认证、登录选择发票类型、填写发票和付款方信息、选择业务地税务局和运输项目、计算印花税,最终完成开票后电子发票可在平台上查询和下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第十四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依法出具纸质发票或者电子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电子发票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关于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受票试点工作的公告》

第二条

“全电”发票的法律效力、基本用途等与现有纸质发票相同。其中,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的“全电”发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等与现有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同;带有“普通发票”字样的“全电”发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等与现有普通发票相同。

二、广东电子发票怎么开具流程

全电发票

开具流程

广东省电子税务局

全电发票,即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因其具有无需领用、开具便捷、信息集成、节约成本等特点,受到越来越多纳税人的关注。

为推进全电发票试点工作,国家税务总局决定自2022年4月1日起,在广东地区(不含深圳,下同)上线升级版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并在部分纳税人中进一步开展全电发票试点。

如何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

开具全电发票?

具体操作详见下方

进入路经

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后,通过【我要办税】——【开票业务】进入全电发票开具功能模块。

开票员授权

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可直接使用全电发票相关功能,如需增加其他人员开具全电发票,需要进行开票员授权。

01

发起授权

法人、财务负责人或有管理权限的办税员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网页端→进入首页【我的信息】→【账户中心】→【人员权限管理】→【添加办税人员】。

输入被授权人姓名、证件类型及号码,身份类型选择“开票员”,功能集选择“电票平台”,录入有效期止,点击【确定】。

02

确认授权

开票员以“个人”身份登录电子税务局→进入【账户中心】→【人员权限管理】,在操作栏点击“确认”,授权成功。

蓝字发票开具

进入路径:广东省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开票业务】——【蓝字发票开具】——【立即开票】。

选择发票票种等信息后,点击【确定】。

录入或选择购买方信息、开票项目信息、备注信息(非必录)、经办信息(非必录)后,点击【发票开具】。

系统自动进行发票赋码并生成电子发票,显示开票成功提示,发票自动传递至对方税务数字账户,也可进行二维码、邮箱交付或下载操作。

红字发票开具

试点纳税人发生开票有误、销货退回、服务中止、销售折让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全电发票的,按以下规定执行:受票方未做增值税用途确认及入账确认的,开票方无需受票方确认,可直接全额开具红字全电发票;受票方已进行用途确认或入账确认的,开票方或受票方均可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填开并上传《红字信息确认单》,经对方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确认后,开票方全额或部分开具红字全电发票。

功能菜单依次选择【开票业务】-【红字发票开具】——【红字发票确认信息录入】。

录入查询条件,点击【查询】按钮。在页面点击【选择】,将选中的蓝字发票信息自动带入到页面,选择冲红原因,点击【提交】按钮。

点击【去开红字发票】,跳转到红字发票开具界面,再点击【开具发票】,完成红字发票开具。

三、广东通用机打发票电子属于什么发票

广东通用机打发票电子属于电子发票的一种,它是依托现代信息技术,以电子化形式呈现,可以在网络上开具、传输和保存。

一、广东通用机打发票电子的定义

广东通用机打发票电子,是广东省税务局推广的一种电子发票形式。它借助计算机和网络技术,实现了发票的开具、传输、存储和查验等功能的电子化。与传统的纸质发票相比,电子发票具有更高的开具效率、更低的存储成本以及更方便的查验方式。

二、广东通用机打发票电子的特点

1、电子化开具:广东通用机打发票电子可以在税务系统或指定的电子发票平台上直接开具,无需手动填写和打印,大大提高了开具效率。

2、网络传输:电子发票可以通过网络进行传输,方便企业与客户之间的发票交换,节省了纸质发票邮寄的时间和成本。

3、便捷查验:电子发票具有唯一的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可以在税务系统或电子发票平台上进行实时查验,确保发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三、广东通用机打发票电子的应用范围

广东通用机打发票电子适用于广东省内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特别是对于电子商务、网络交易等新型商业模式,电子发票的应用更为广泛。通过使用电子发票,企业可以优化财务管理流程,降低运营成本,提高运营效率。

综上所述:

广东通用机打发票电子是一种依托现代信息技术实现的电子发票形式,具有电子化开具、网络传输和便捷查验等特点。它适用于广东省内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特别是在电子商务和网络交易等新型商业模式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通过使用电子发票,企业可以优化财务管理流程,降低运营成本,提高运营效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二十三条规定:

安装税控装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使用税控装置开具发票,并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

使用非税控电子器具开具发票的,应当将非税控电子器具使用的软件程序说明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并按照规定保存、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

国家积极推广使用税控装置和非税控电子器具开具发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第十四条规定:

电子商务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依法出具纸质发票或者电子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电子发票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