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违反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怎么处罚
国务院6月29日颁布《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条例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首次提出注册人、备案人概念,首次将牙膏参照普通化妆品管理,打击假冒伪劣,加强网络销售监管等,违反条例规定生产经营化妆品将会受到重罚。以下为化妆品经营企业应当掌握的主要内容。
化妆品的定义及分类
化妆品,是指以涂擦、喷洒或者其他类似方法,施用于皮肤、毛发、指甲、口唇等人体表面,以清洁、保护、美化、修饰为目的的日用化学工业产品。
化妆品分为特殊化妆品和普通化妆品。
用于染发、烫发、祛斑美白、防晒、防脱发的化妆品以及宣称新功效的化妆品为特殊化妆品。
对已经注册的用于育发、脱毛、美乳、健美、除臭的化妆品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设置5年的过渡期,过渡期内可以继续生产、进口、销售,过渡期满后不得生产、进口、销售该化妆品。
特殊化妆品以外的化妆品为普通化妆品。
牙膏参照本条例有关普通化妆品的规定进行管理。牙膏备案人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进行功效评价后,可以宣称牙膏具有防龋、抑牙菌斑、抗牙本质敏感、减轻牙龈问题等功效
香皂不适用本条例,但是宣称具有特殊化妆品功效的适用本条例
化妆品的注册及备案管理要求
国家对特殊化妆品实行注册管理,对普通化妆品实行备案管理。
特殊化妆品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后方可生产、进口,特殊化妆品注册证有效期为5年。
国产普通化妆品应当在上市销售前向备案人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进口普通化妆品应当在进口前向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化妆品的功效宣称应当有充分的科学依据。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应当在规定的专门网站公布功效宣称所依据的文献资料、研究数据或者产品功效评价资料的摘要,接受社会监督。
化妆品的标签管理规定
化妆品的功效宣称应当有充分的科学依据。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应当在规定的专门网站公布功效宣称所依据的文献资料、研究数据或者产品功效评价资料的摘要,接受社会监督。
化妆品的最小销售单元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国家标准,内容真实、完整、准确。
进口化妆品可以直接使用中文标签,也可以加贴中文标签;加贴中文标签的,中文标签内容应当与原标签内容一致。
化妆品标签应当标注下列内容:
(一)产品名称、特殊化妆品注册证编号;
(二)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
(三)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四)产品执行的标准编号;
(五)全成分;
(六)净含量;
(七)使用期限、使用方法以及必要的安全警示;
(八)法律、行政法规和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应当标注的其他内容。
化妆品标签禁止标注下列内容:
(一)明示或者暗示具有医疗作用的内容;
(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
(三)违反社会公序良俗的内容;
(四)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标注的其他内容。
化妆品的经营管理要求
化妆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查验:
供货者的市场主体登记证明;
化妆品注册或者备案情况;
出厂检验合格证明;
并如实记录并保存相关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使用期限届满后1年;产品使用期限不足1年的,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化妆品经营者不得自行配制化妆品。
化妆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化妆品标签标示的要求贮存、运输化妆品,定期检查并及时处理变质或者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
美容美发机构、宾馆等在经营中使用化妆品或者为消费者提供化妆品的,应当履行化妆品经营者义务。
经营化妆品的违规处罚
1、经营或者进口未经注册的特殊化妆品的处罚:
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的化妆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
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15倍以上30倍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对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其上一年度从本单位取得收入的3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终身禁止其从事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经营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或者不符合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的化妆品;更改化妆品使用期限;化妆品经营者擅自配制化妆品,或者经营变质、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的处罚:
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的化妆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20倍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对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其上一年度从本单位取得收入的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10年内禁止其从事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经营标签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化妆品;上市销售、经营或者进口未备案的普通化妆品的处罚:
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的化妆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3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对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其上一年度从本单位取得收入的1倍以上2倍以下罚款,5年内禁止其从事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
4、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产品销售记录制度;未依照本条例规定贮存、运输化妆品的处罚: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并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化妆品的免责规定
化妆品经营者履行了本条例规定的进货查验记录等义务,有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化妆品是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或者不符合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的,收缴其经营的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或者不符合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的化妆品,可以免除行政处罚。
二、化妆品属于政府什么部门监管
化妆品公司的日常运营,是在工商行政管理、质量与技术监督、卫生监督、食品与药品等政府部门的监管下进行的。\x0d\x0a(一)卫生监督、食品与药品监督(局)\x0d\x0a这两个部门对化妆品的管理均是依据同一套法例进行的,主要是国务院颁发的《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只是广东、上海、北京三地职责的实施放在食品与药品监督(局)。\x0d\x0a我国对化妆品生产企业实施审批制,有两个方面,首先是化妆品生产企业的设立需要审批,监管部门按《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对工厂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批准,并发出《卫生许可证》。其次是对于特殊用途的化妆品实施审批,审批合格后才能生产,“特殊用途化妆品是指用于育发、染发、烫发、脱毛、美乳、健美、除臭、祛斑、防晒的化妆品”。\x0d\x0a国家还制定了若干个标准来规范审批后企业在生产、销售环节的行为。如《化妆品卫生标准》用于规范化妆品的成份、卫生学等指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消费品使用说明化妆品通用标签》用于规范化妆品的包装标注及说明书。\x0d\x0a这两个部门是化妆品行业的主管部门,它们的政策措施直接影响着行业的发展,其监管有如下几个可能的趋势:\x0d\x0a1、改审批制为备案制,即化妆品产品及其生产厂商无需审批,自愿注册,厂家对产品的安全性负责,国家规定部分禁用物质。\x0d\x0a2、生产厂家必须接受按化妆品良好生产规范(GMP)管理。\x0d\x0a3、修改标签规范,强令成份公开、加入警示标识。\x0d\x0a在这些趋势中以第3项为最快可能实施,新的标签标准已修定,正在审批程序中。\x0d\x0a属于这些部门管理执行的还有《化妆品广告管理条例》,但有了《广告法》以后,卫生行政部门就较少在这些方面作为。\x0d\x0a(二)工商行政管理(局)\x0d\x0a该部门负责流通领域的经济秩序管理,我们较常接触应用的法律是《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等。这些法律规范了经营者的一些行为,如禁止假冒伪劣、地方保护、虚假宣传等。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做虚假宣传。\x0d\x0a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x0d\x0a禁止虚假宣传、表示有功效时需有科学证明、不能使用绝对化语言、要有适当的警示是工商对我们行业内的重点监管的项目,也是这几个法律的共性。\x0d\x0a(三)质量技术监督(局)\x0d\x0a该机构是依照《产品质量法》、《计量法》、《标准化法》等法律法规行使权力。\x0d\x0a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许可条例》规定,化妆品厂设立时,需要经过工厂审查,领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方能生产。\x0d\x0a在产品的制作过程,企业必须按照一定的标准生产产品,这些标准可能是国家标准、部颁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这些标准涉及膏霜、乳液、洗面奶等20多个,为了统一证实产品的性状,对产品的检验还需按公允的方法进行,这里包括使用的仪器、器具合符标准、检验方法合符标准。执行的是《化妆品卫生化学标准检验方法》、《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化妆品通用试验方法》,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根据需要会不定期地上门抽检,在流通领域内也会进行抽检。
三、化妆品监督管理办法
《化妆品监督管理办法》规定了化妆品生产、流通、进口等方面的监管措施,要求制造商对化妆品质量负责并进行安全性评估。同时规定了违反法规的处罚措施。
化妆品监督管理办法是中国政府对化妆品生产、流通、进口等方面制定的管理办法,旨在保障化妆品的安全性和质量。具体规定如下:1.化妆品生产企业必须取得生产许可证,并对化妆品的质量和安全性负责。同时,禁止使用禁用和有害成分,应当对化妆品进行安全性评估。2.化妆品流通企业应当建立追溯制度,落实制造商位于京东方向义务,对销售的化妆品质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对进口化妆品也有一系列规定,如需要凭借进口许可证进行进口,并对其进行相应的质量检验。4.禁止虚假宣传和误导消费者,应当对化妆品的功能和作用进行真实准确的描述。5.对于违反法规的行为,如生产、销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化妆品等,将会面临一定的处罚措施。
化妆品安全性评估是什么?化妆品安全性评估是指对化妆品所含成分、使用方法、目标人群等方面进行评估,以确保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安全性评估需要考虑因素较多,如化妆品整体配方是否安全、单个成分在化妆品中的使用安全度等。
化妆品监管是在保障消费者健康和权益的前提下进行的,制造商和销售企业要严格按照法规要求进行生产销售,同时化妆品使用者也要注意对化妆品的选择和使用。
【法律依据】:
《化妆品监督管理办法》第六条生产企业应当对生产的化妆品质量负责,并进行化妆品安全性评估。禁止使用禁用或者有害物质,不得虚假标注产品成分、功效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