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武警是军人还是警察

武警既不是解放军,也不是公安系统的警察。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是担负国家赋予的国家内部安全保卫任务的部队,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国共产党中央军事委员会双重领导,由内卫、黄金、森林、水电、交通等部队和公安部领导的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组成。

警察部队2,特种警察和特种部队是一样的吗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同中国人民解放军一样,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的的国家武装力量,遵守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条令条例。

武警部队中服役的人也是现役军人,不属于公务员。武警虽然不是解放军,但是其管理模式与解放军是基本相同的,个人的待遇也与解放军相似。

扩展资料: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成立于1982年6月,前身是中国人民公安中央纵队,始建于1949年8月。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是担负国家赋予的国家内部安全保卫任务的部队。

自2018年1月1日零时起,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由党中央、中央军委集中统一领导,实行中央军委-武警部队-部队领导指挥体制。武警部队职能属性不变,不列入解放军序列。

警察部队2,特种警察和特种部队是一样的吗

按照军是军、警是警、民是民原则,将列武警部队序列、国务院部门领导管理的现役力量全部退出武警,将国家海洋局领导管理的海警队伍转隶武警部队。

将武警部队担负民事属性任务的黄金、森林、水电部队整体移交国家相关职能部门并改编为非现役专业队伍,同时撤收武警部队海关执勤兵力,彻底理顺武警部队领导管理和指挥使用关系。

武警部队由党中央、中央军委集中统一领导,实行统一领导管理与分级指挥相结合的体制。主要由内卫总队、机动总队、海警总队、院校和科研机构等组成,主要担负执勤、处突、反恐怖、海上维权执法、抢险救援以及防卫作战等任务。

武警部队设武警总部(正大军区级)、指挥部(正军级)、总队(正军级、副军级)、支队(旅、团)四级领导机关。

各省级(市、区)设武警总队(正军级、副军级),各地级(市、州、盟)设武警支队(旅、团级),各县级(地市辖区、市、县)、镇设有武警大队(营级)或中队(连级)。

武警总部,设司令部(副大军区级)、政治部(副大军区级)、后勤部(正军级)、各警种指挥部(正军级)及各机动师。

按照党中央和中央军委赋予的新时代使命任务,武警部队将主要担负执勤、处突、反恐怖、海上维权、抢险救援、防卫作战等任务,拓展了维护国家领土主权完整和国家安全职能。[16]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执行下列安全保卫任务:

1.国家规定的警卫对象、目标和重大活动的武装警卫;

2.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公共设施、企业、仓库、水源地、水利工程、电力设施、通信枢纽的重要部位的武装守卫;

3.主要交通干线重要位置的桥梁、隧道的武装守护;

4.监狱和看守所的外围武装警戒;

5.直辖市,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重要城市的重点区域、特殊时期的武装巡逻;

6.协助政法机关依法执行逮捕、追捕、押解、押运任务,协助其他有关机关执行重要的押运任务;

7.参加处置暴乱、骚乱、严重暴力犯罪事件、恐怖袭击事件和其他社会安全事件;

8.国家赋予的其他安全保卫任务。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

二、特种警察和特种部队是一样的吗

现在网上流行很多特种兵的电影和电视剧,特别是近几年的时候,突然流行起一种特种风。很多人看到之后,都希望自己能成为一名特种兵或者特种警察。实际上特种兵和特种警察是不一样的,前者属于军队管理,而后者则属于公安部门。他们执行的任务、所带的装备、所做的伪装等,都是不同的。

1、特种兵和特警不同

特种部队是指的为国家或者某集团实现特定目的,而被组成的特殊部队。他们属于军队的管理范围,所做的任务也是比较特殊的。而特种警察则不一样,他们属于公安部门,具有较强的作战能力,犯罪分子是他们的主要目标。由于两者在称呼上有些相近,人们经常把特警和武警特勤统称为“特警”,实际上这是两个不同的编制。前者属于公安系统,后者属于武警系统,招收的条件也是有很大区别的。

2、执行的任务和所做的伪装

特种兵执行的任务范围很大,有时候会跨国,是以政治、经济、军事等为目的。特种警察主要是在城市里,针对一些恐怖分子或者犯罪分子。我们从电视上可以得知,特种兵大多数都是身穿迷彩服,脸上涂抹了很多颜色。这样可以让他们在执行任务的时候,更好的隐藏自己。而特种警察则不一样,他们在执行任务的时候,大多数带的都是某种面具,这是为了在实战中保护自己。两者所执行的任务不同,进行的伪装也是有所不同的。

3、装备的武器

特种部队需要制服的威胁比较大,他们装备的武器都是杀伤力较大的。而特种警察则不一样,他们有可能面对普通的民众,所持有的武器以制服性比较多。另外在训练的时候,特种部队经常会用到直升机、坦克等,而特种警察则用不到。他们的职责不同,在形式上也是有很大区别的。

三、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分为几大警种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拥有三类八个警种部队。

第一类,内卫部队。

1、承担固定目标执勤和城市武装巡逻任务,保障国家重要目标的安全。

2、是处置各种突发事件,维护国家安全与社会稳定。

3、是支援国家经济建设和执行抢险救灾任务。图为紫禁城外的武警营区。

第二类,警种部队,这些部队既担负经济建设任务,同时又负有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任务。

1、武警水电部队主要承担国家能源重点建设项目,包括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以及其他建设任务,武警总部设水电指挥部,下辖有水电第一、第二、第三总队等部队。

2、武警交通部队主要担负公路、港口及城建等施工任务,武警总部设交通指挥部,下辖有交通第一、第二总队等部队;

3、武警森林部队主要担负东北、内蒙古、云南森林的防火灭火任务以及维护林区治安、保护森林资源的任务,武警总部设森林指挥部,下辖有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云南、新疆、西藏森林总队等部队。

第三类就是武警公安现役部队,是列入武警序列、由公安机关管理、领导、指挥的现役部队,包括公安边防部队、公安消防部队、公安警卫部队以及个别其他部队。

1、公安消防部队主要担负防火灭火任务、在非暴力意外事件中救援平民。消防部队由公安部消防管理局管理,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设有公安消防总队(消防局)

2、公安警卫部队主要担负党和国家领导人、省级主要领导人及重要来访外宾警卫任务。警卫部队由公安部警卫局管理,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公安厅(局)设有警卫局。

扩展资料:

相关法律

2009年8月27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幕。

中国最高立法机关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武装警察法》,首次对武装警察的任务、职责、义务和权利等,通过法律形式予以明确和规范。

《人民武装警察法》表决通过,中国首次立法规范武警权责。武警部队执行包括“参加处置暴乱、骚乱、严重暴力犯罪事件、恐怖袭击事件和其他社会安全事件”等在内的安全保卫任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违反规定调动、使用人民武装警察部队。”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武装警察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09年8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